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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紀念館列紀念建築 北市文資會議投票通過

台北市中研院南港院區內的胡適紀念館,由於建物達66年且為名人故居,文化局今年依文資法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由於文資委員在認定為紀念建築或古蹟上有所分歧,今天召開文資會議上以投票方式,確定認列為紀念建築。
文化局說,由於中研院為了辦理胡適紀念管的漏水維護修繕工程,恰巧建物為1958年建造以達66年,因此依照文資法第15條規範,函請文化局就建物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並於今年9月2日、10月21日邀集文資委員到場會勘。
文化局介紹,該建築物為胡適在台擔任中研院長的辦公處所及住家,目前建物內書房、起居空間皆大致保持原貌。建築本身則是基泰建設公司設計,一樓為磚造洋式建築,外型日式斜屋頂建築,內部空間則仿造美國南方住宅格局。
兩場會勘當中,文資委員認為,胡適為國際知名學者、外交官,更是對於自由主權、新文學運動提倡,影響後人之餘,建築也是回台後擔任中研院院長的起居空間,室內家具及文物擺放良好,且通風採光良好且具有隱私及接待訪客功能。
不過,會勘後由於委員要將建築列為紀念建築、古蹟上未有共識,因而在今天文資會議中投票。經過出席人數達20人,最後由18人同意之下列為紀念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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