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大茗」夾濕紙巾?業者喊冤稱全店未用 北市衛局稽查抓缺失
知名飲料店「大茗本位製茶堂」台北通化店傳出,有民眾買到一杯泡有濕紙巾的飲料,直呼現在食安問題受矚,竟還會有這麼噁心的事發生。台北市衛生局今表示,昨前往稽查未發現濕紙巾,但查有2項缺失,已限期8月9日前改善;業者則稱全店未使用濕紙巾,有接獲民眾客訴及要求賠償,已於8月6日至警察局備案。
民眾在該店Google評論指出,8月5日下午3點左右,購買一杯烤糖蕎麥凍奶青,喝的時候就覺得味道酸酸,喝完打開一看,裡面竟然一張濕紙巾,直呼實在太噁心。對此,他致電店家,也請總公司調閱監視器,並已通報衛生局。
該位民眾認為,他今天就是一個平凡的消費者,花錢購買消費,把真實發生的情況如實以告,就是確確實實、真真切切喝到一杯摻有濕紙巾的飲料,直言感到非常地噁心和不舒服。他坦言,喝到一杯泡有濕紙巾的飲料,身體未必會遭受什麼立即性損害,就醫也很難檢查出什麼,不滿「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喝到也只能自認倒霉?」
業者回應該評論指出,經即刻調閱店內完整錄影帶,還原該次製作流程並無異樣,皆依本公司標準化流程辦理,並未於畫面中出現任何疑似濕紙巾的異物,該監視畫面並已另行拷貝保存。公司對於杯內出現濕紙巾,感到十分訝異,事發當下即提出希望陪同前往醫院檢查身體的建議,民眾提出並未有身體不適,公司後續也會繼續保持聯繫。
業者強調,公司對任一門市內部的清潔要求皆有明確的抹布使用分區、分色,且定時分批消毒再使用;濕紙巾這類高消耗的物件,任一門市內部皆從未使用,各門市皆是使用清潔殺菌完的乾、濕抹布擦拭及清潔桌面。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衛生局昨日稽查,現場及空飲料杯內未見濕紙巾,但查有未立即提供從業人員體檢資料、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料等缺失,已限期8月9日前改善完竣,期屆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項及第44條、第47條分別處6萬到2億或3萬到300萬元罰鍰。
林冠蓁也說,業者表示全店未使用濕紙巾,有接獲民眾客訴及要求賠償,已於8月6日至警察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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