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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65歲長者續租社宅到終老 北市納研議
台北市邁入超高齡社會,民代指,北市社宅政策沒考量弱勢長者需求,住滿就得離開,老人租屋條件較一般人困難,希望北市能跟進新北,提出社宅長者安心居住方案,只要年齡達65歲以上都可繼續申請承租。都發局表示,會協請社會局對老人居住照顧問題提供意見,納入後續研議參考。
市議員詹為元指出,社會住宅是給有需要的民眾可安心居住的房源,市府社宅除給一般戶,40%透過評點制提供給弱勢戶。弱勢戶在租屋條件上較其他人困難,在原先住宅期間合約期滿後,租屋挑戰巨大。
詹為元指出,鄰近的新北市提出「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長者安心居住方案」,此方案執行模式為未來除非不符承租資格、違反租約管理規則或有因疾病治療、入住照顧機構等無法長住,住戶在原租期屆滿後,只要年齡達65歲以上可續申請承租。
北市都發局表示,長者若是以低收入戶、弱勢評點戶等弱勢身分申請入住,最長可以住12年,將再協請社會局就老人居住照顧問題提供意見,納入後續研議。
新北市城鄉局指出,新北去年8月即推出長者安心居方案,社宅內無論獨居或皆為65歲長者居住,可無條件持續住到終老,目前有2名長者有表達持續居住需求,預計未來適用方案長者會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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