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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違菸害法 將罰2千元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6月13日在立法院抽菸,被國會直播鏡頭拍下,北市議員柳采葳當天即向北市衛生局檢舉。衛生局發函請柯陳述意見,截至6月27日前都未回復,衛生局昨表示,將依菸害防制法裁處2千元罰鍰。
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的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違者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柯建銘6月13日上午在立院參與朝野協商時,走出會議室並在門口抽菸,過程全被國會直播鏡頭拍下。柳采葳當時指出,柯建銘是累犯、慣犯,她已提出具體的影片跟照片,向衛生局檢舉,也要求柯建銘不要迴避,主動道歉自己未遵守菸害防制法。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雪蘭昨表示,接獲柳采葳議員檢舉後,就依資料查處,發函行為人陳述意見,須於收執次日6月21日起7日內回復。衛生局截至6月27日未收到回復,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視同放棄陳述意見機會,並依菸害防制法裁處2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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