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二讀過關 同意這一項「加註」意見
台北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國民黨團提案請市府再函請內政部確認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昨議會二讀時,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要求加註意見,以致提案暫擱至今天下午繼續處理,因民進黨團另提加註意見「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獲大會同意,提案二讀過關。
國民黨團由議員張斯綱所提案的內容共有4點,包含台北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若不適用則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向依內政部函示並確保各項活動安全無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另外還有大巨蛋如能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公司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及認養松菸古蹟維護、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以確保後續營運能杜絕人謀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日前議會教委會審查此提案通過時,增加3點審查意見,一是請市府盡速辦理;二、請體育局與建管處依職權函文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辦理非體育賽事活動如何符合公安、消防相關程序下依法進行;三、未來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活動,遠雄公司提高營運績效後,不論是提高營收分潤、認養松菸古蹟維護或其他公益回饋等, 請體育局再與遠雄公司商議,加強對台北市的回饋。
苗博雅昨在大會二讀此案時,要求在3點審查意見中,再加註第4 點「議會的決議不影響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的效力」但有議員反對,提案內容與原審查意見都已經有說明,他認為沒有必要再加註。由於苗博雅在大會提出要求表決,議長戴錫欽裁示此案還有不同意見,先行暫擱再做今天處理。
今天是北市議會休會前最後一次臨時大會,國民黨團為確保提案闖二過關,昨天發出「甲動令」;但經討論後,民進黨團提修正動議,增加第4點為「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在大會獲得同意,議長戴錫欽宣布提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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