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出勤遭罰上百件 交大:落實審核執行公務不舉發

新北市去年垃圾車收運垃圾時,遭警方開單並排停車或紅線違停近百件,環保局工會指清潔隊員業務繁重,開單不合理,警方雖表明若舉證執行公務可銷單,但工會反擊,每年銷單兩成,浪費行政資源。議員認為執行公務應免罰。交通大隊表示,未來將落實審核,若執行公務將不舉發。
新北市垃圾車採沿線收運及定點收運兩種方式,收運民眾家中垃圾,但去年估計約有百件垃圾車執行公務中時,並排停車或停在紅線,遭民眾拍下舉發遭警方開單,多數清潔隊員為免困擾或影響考績,自行繳納約600至1200元的罰鍰。
環保局工會理事長許效溢表示,去年估計垃圾車被開出約近百件罰單,多數駕駛為免於麻煩申訴過程困擾或著避免影響考績,都自己去繳費,近來因為垃圾量過大導致收運時間拖延,民眾不滿因此拍照投訴。
許效溢說,新北面積廣大垃圾車也經常需跑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今年就有駕駛被拍下違規行駛快速道路內線遭開罰5千元,但駕駛每月僅多600元安全獎金,駕駛背負被開單風險,導致新進清潔隊員沒人願意當司機,演變成司機皆老齡化。
市議員黃淑君對此表示,警方在執行公務時,應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垃圾車協助民眾收運垃圾時若遭民眾檢舉,警方及環保局應明確溝通、調閱相關紀錄檢視,若是執行公務卻害駕駛收罰單,駕駛相當無辜。
新北市環保局說,環保局車輛接獲交違罰單時,所屬清潔隊先就遭裁處事由及時間、地點進行確認,若因執行公務造成將檢具資料進行撤銷。
新北市交通大隊指出,民眾檢舉垃圾車交通違規案件,警方將依道安規則落實審核,若檢視影像及相關佐證資料認定係於執行任務中,將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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