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泰山新五、楓江路段昨舉發95件 計罰11萬4

新北市科技執法昨首日,仍有用路人違規,其中位於泰山區新五路一段與楓江路口,兩項違規樣態95件違規事實,林口警分局將依「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58條之規定製單告發,提醒民眾新北市16處路段科技執法已上路,用路人要遵守交通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林口警分局指出,為解決部分路段交通亂象,新北市於16處路段新增科技執法,並於昨天(1日)正式執法。其中位於泰山區新五路與楓江路口、新北大道與泰林路口,則是林口警分局2處新增科技執法路段。
林口警方表示,昨天(1日)科技執法首日,仍有用路人交通違規,樣態包括跨越雙白線74件、路口未保持淨空21件,林口警分局將依「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58條之規定製單告發,用路人最高恐被罰處1200元以下罰鍰。
林口警提醒,轄內兩路段實施科技執法,包括新五路與楓江路口(取締項目為闖紅燈、跨越雙白線及未保持路口淨空),及新北大道與泰林路口(取締項目為不禮讓行人、不依標誌指示行駛)。民眾切記要遵循相關交通規定行駛,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最高恐被罰處600元以上5400元以下之罰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