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輔導社區成立管委會僅3% 議員批一案竟要8萬元天價

去年10月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社區大樓有無設置管委會協助排除公安隱憂,引起各界關注。但是議員汪志冰調閱資料發現,北市府105年預計用7年時間委託廠商來輔導成立5359處的管委會,截至110年底成立162處,僅完成計畫的3%,而輔導平均每案竟要8萬元「天價」,批評整體成效與預期目標相去甚遠。建管處回應,將增加更多委外單位參與計畫,以提升效能。
汪志冰指出,依據建管處提供資料顯示,前述計畫自105年至111年預計用7年時間,針對北市84年前建造、7樓以上大樓共5359處進行輔導,時程規劃上以中型(81戶至150戶,218處)及大型社區(151戶以上,71處)為先,小型社區(80戶以下,5070處)的部分則將台北市12行政區分6年以每年2個行政區逐步完成。
汪志冰指出,其中以大安區1041處最多,建管處按實際完成案件數每一年平均支出225萬,並在委外合約中明訂業者一年至少需辦5場的法令說明會參與人數須達250人,最少應成立25處管委會,經統計至110年共完成162處,距離目標5359處僅完成3%,而6年使用的經費為1355萬,換算下來成立一處管委會需花費8萬3652元,「簡直就是天價牛步計畫案」。
汪志冰表示,市府應擴大預算規模並增加業者數,才能加快速度趕上原計畫目標,另外為鼓勵民眾自主成立管委會應可加入配套輔導獎勵機制,不應只有責任與罰則,讓台北市成為全台領頭羊,否則民眾根本無自主意願成立管委會,才能避免城中城憾事再次上演。
都發局長黃一平坦言,市府的輔導程度有待加強,汪志冰表示,從政府效能來講,完全不符合效益,建管處應擴大規模,增加多家業者參與計畫,以提升效能,讓老舊社區也能盡早加入附有管委會運作的行列。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每一年平均支出225萬元包含業者訪視費用,因此實際用在成立管委會的費用會更低;另外,明年視預算經費,盼能增加至兩個委外單位,而且中央為因應高雄城中城事件,每年編列2000萬提供地方政府申請,北市將利用機會申請補助,希望能增加更多委外單位參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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