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i-Voting競選廣告物修法 卡在議會
台北市柯文哲任期剩8個月,任內推動全民參與i-Voting通過修正的「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目前仍議會卡關,但因今年適逢選舉年,柯任期內能否過關仍充滿變數。議會近日將再審議修正草案,反對修法的議員昨指,若因改善市容而修法,就應針對所有違規廣告修正;但也有議員贊成修法,才可杜絕選舉看板大戰。
為維護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北市府依照2020年間辦理的i-Voting投票結果,訂定「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2021年已於市政會議通過後送市議會審議。
草案中除新增由市府設置公設選舉公布欄,供政黨及候選人設置競選廣告物,現行自治條例設置時間為選舉投票日前2個月,政黨初選也有1個月時間可設置,草案修正為投票日前28天至5天不等,其中里長只有前5天,政黨初選均不得設廣告物,盼維護市容景觀。
由於該條例拚市長任期結束前修法闖關,不少議員私下表示反對。有議員認為,若因改善市容景觀而修法,就不該只針對競選廣告,而是所有違規廣告,但顯然這次修法內容是廣泛針對平時慣用的競選廣告。
但也有贊成嚴格限制的議員表示,最近因為有黨內初選的關係,造成看板戰爭,單一候選人可能掛了2、300面的看板。目前還沒有進入實質選選舉情況下,有候選人已經花了超過1000萬元預算,造成台北市現在有非常大量的選舉廣告現象,所以對市容景觀影響是存在的。
也有議員質疑,限制競選廣告,還限制了第三人的表意自由,例如某議員的支持者,在自家3樓陽台掛布條,未來要依據哪一條處罰設置人?這個布條貼在私人窗戶、陽台上,用什麼理由處罰住戶?
另有議員說,現在最大問題在於執法機關是否落實違規取締。所謂違規取締就是,當競選廣告違規時,市府有沒有確實全部下架?最後反而是參選人之間互相檢舉,沒檢舉就沒事,這是長久以來,只要遇到選舉都會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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