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囤物臭氣外溢屬「私權」 議員:市府6局處束手無策

台北市士林區福志路一處老式公寓3樓住家,被年老屋主塞滿一屋廢棄物又在屋內隨地便溺,公共樓梯間屎尿臭氣沖天,鄰居抱怨連連。議員楊靜宇接獲陳情,卻因房屋內部為私有權範圍,公權力無法介入,6個市府局處坐困愁城束手無策,社會局2月底先將屋主送醫,正設法在屋主返家前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楊靜宇表示,屋主把撿回的廢棄物往家中堆,屋裡塞滿再放到陽台,自己的排泄物用塑膠袋裝,屋裡裝不下就一包包放在家門口,鄰居不時清洗,阻擋不了屋內溢出的惡臭,持續半年多,居民擔心恐引發病媒傳播與消防公安疑慮,但市府各局處皆用私權為由,沒有積極作為。
楊靜宇指出,該約40、50年公寓,沒有管委會,對於在自家內囤積雜物製造髒臭,若屋主不肯自己清除,或簽署同意書由清潔隊代為協助清除,市府公權力竟告停擺,包括民政局、社會局、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建管處、區公所等有關單位全都坐困愁城,但他質疑,造成電線走火延燒,責任誰來負?社福有沒有溝通?老鼠蚊蟲不會造成傳染病?
居民反映,情況已持續半年多時間,一再陳情求助,但官員無同理心,不在乎居民環境衛生,也對獨居老人衛生及安全不聞不問,「市府似把我們當成化外之地,任由自生自滅」。楊靜宇指出,這必須跨局處共同承擔清除排除責任,以免憾事發生亡羊補牢就都太晚。
北市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未來老福中心跟社福中心會共同介入,透過醫生協助,與屋主溝通協調,對居民而言,最重要是清理屋裡屋內雜物,會跟醫生和屋主懇談,盼能簽同意書,進屋內協助清理屋內雜物。
另外,楊靜宇指出,他調閱資料發現,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堆積雜物裁罰案件逐年激增,107年時才2件,108年增多到15件,109年更來到29件,去年的52件再創新高,今年到二月則已累積有11件,合計109件,囤積雜物案件愈來愈多。
消防局指出,囤物的確是容易延燒,根據統計,火災原因以爐火為主,其次是電器類火災,該公寓的情況火災時會有擴大延燒疑慮;士林區長洪進達表示,該案有去會勘過,都是先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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