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上路 首日33件違規罰29.8萬

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昨日上路,北市衛生局與警察局針對列管的60家菸品實體店面、夜市、商圈及攤販展開聯合稽查,若違規販賣、供應新興菸品,將依自治條例懲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首波稽查就發現33件違規,總計裁罰29萬8000元。
衛生局與警察局動員60位人力,針對北市60家新興菸品實體店面稽查,其中15家轉型或歇業,但查獲12家實體販售業者在現場展示、販賣、招牌廣告與網頁刊登(如官網、臉書、IG等)新興菸品相關資訊,總計22件為經,另查夜市、商圈及攤販,發現1家商店販賣加熱菸。
網路販售部分,在露天及蝦皮平台查獲6件北市賣家販售類菸品(如電子煙),均已依照自治條例第10條各開罰1萬元,並令限期改善;同時,北市環保局及警察局少年警察隊也在轄管禁菸場所發現4人違規。衛生局指出,自治條例上市首日就查獲33彥違規,總計查罰29萬8000元。
衛生局提醒,北市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違者會被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任何人也不能在轄內法定禁菸場所使用新興菸品,違者最高罰1萬元;未滿18歲者不得使用新興菸品,違者需接受戒治新興菸品教育;任何人不得販賣或供應新興菸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罰5萬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