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盼設身障者健身專區 北市府:優先使用為主
北市議員吳沛憶建議,北市各行政區運動中心應增設專屬身障者健身房區域,並規劃動線等搭配方案。體育局今天指出,專區可能影響市民使用,應以設身障者能優先使用設施為主。
台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審議民進黨籍市議員吳沛憶等人提案,提案內容為建議台北市政府針對各行政區區運動中心,新增身心障礙者健身房專區。
吳沛憶說,北市各區運動中心有設通用性健身設施,建議新增身心障礙者專區,讓身障者也能使用設施。國民黨籍市議員汪志冰認為,北市府未來若新建體育場館,可加強規劃設置身障者可使用健身設施。
台北市政府體育局長李再立答詢,北市各區運動中心健身設備多為通用型,所有年紀都能使用器材,若運動中心新增身心障礙者專區,可能讓一般市民無法入內使用,建議文字改為身障者優先使用及適用設施。
他指出,擬規劃在各區運動中心設置身心障礙者使用運動器材輔具,後續與運動中心得標業者簽新契約時,會要求購置身障者及市民都能使用健身器材。
市議會委員會通過、修正提案內容,交由北市府研議辦理。
體育局事後發新聞資料,各區運動中心未設身心障礙者專區,皆與一般市民共用健身設施,身障者也能進健身房使用器材。且在今年契約內,已納入條文,要求得標業者需購置通用性健身器材,更新器材時也應以身障者可優先使用設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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