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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大廈違建侵佔30年住戶怒 建管處:已命限期改善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敦化南路二段的「林肯大廈」社區頂樓違建違法侵佔30年,主管機關竟毫無作為,引發居民不滿。對此,北市建管處今表示,該違建屬於1994年前的既存違建,但超過2間以上隔間實屬違法,已於11月1日命限期改善,否則將強制拆除;另合法範圍內將空間做為辦公室也違反,3個月內違建人須改善,未改善可罰最高30萬元。
林肯大廈住戶爆料,專營兩岸蔬果生意的國台網開發公司總經理王惠群30年來違法佔用屋頂,甚至沒有產權,多年前曾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檢舉,卻得到「老舊違建列管緩拆」的答覆。建管處及消防局人員11月初會勘,民眾說建管處非但沒提出建設性方案,竟還狂酸「大樓裡沒有男人了嗎?」、「這麼久,你們不是都默許了嗎?」批評北市府毫無作為。
對此,建管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現場勘查確有屋頂違建及屋頂突出層違規作辦公室使用,已勒令違法使用人限期改善。建管處指出,該建物屋頂違建屬既存違建,因裝修違法隔出3個以上使用空間,已於11月1日查報處分在案,違建人應於1個月內改善,逾期未改善可強制拆除。
建管處也說,屋頂突出層非違建,但有違規作為辦公室使用,已限期違建人3個月內改善,倘若逾期未改善,將依法裁罰6萬至30萬元。
至於民眾指控建管處人員勘查時酸言酸語,建管處受訪時回應「那個不是我們說的,都查證過了」。建管處呼籲,建築物無論既存違章建築及合法範圍均應依規定使用,如有違規將依法查處,絕不允許民眾存有僥倖違法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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