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販賣寵物業者須持許可證 逾期可開罰
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經營犬貓寄宿、買賣等特定寵物業者需申辦許可證,經統計,135家業者有71家許可證將到期,若業者未申請展延,有買賣犬貓等行為,可依法開罰。
北市府動物保護處新聞資料指出,依特定寵物業管理法規,業者需申請許可證才可經營犬貓寄宿、買賣等行為,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業者在期限到期前3至6個月應重新申請展延。
動保處表示,統計至今,經營犬貓寄宿、買賣的特定寵物業者共135家,其中71家許可證今年底前到期,呼籲業者盡快申請展延,若未申請且仍有買賣犬貓等行為,被查處後,可依動物保護法裁罰新台幣10萬至300萬元。
動保處指出,業者或民眾買賣、寄養犬貓須申請許可證,並刊登許可證字號,若未持許可證,只要買賣犬貓等行為,都涉違反動保法,民眾若發現,可擷取相關圖片後檢舉。
動保處表示,持許可證的特定寵物業者應盡快申請展延,若逾期仍有寄養、買賣犬貓等行為,可依法開罰,且重新申辦相關流程繁瑣,呼籲業者提早辦理。
動保處去年底曾公布無照繁殖買賣寄養犬貓查核結果,其中有2件是民眾透過網路販售自家繁殖美國短毛貓,1件為信義區特定寵物業者,未在期限內完成許可證換發,仍持續經營寄養,皆依違反動保法,各裁處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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