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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林土地解禁 茶業發展更多元
新北市府花了10年向中央建議解除坪林區農業、保護地的超限利用限制,去年12月農委會修法通過讓坪林區回歸都市計畫法,約56公頃的土地不再受超限利用限制,可望帶動當地茶業發展,茶農可放心在原受列管的土地翻新。
中央早年將坡度超過30%的土地定為「宜林地」,不宜做為農耕土地,在宜林地上經營茶園或檳榔等農作物被視為山坡地超限利用,但坪林自清朝就以茶葉聞名,在中央訂出宜林地標準後,坪林茶園許多土地因超限利用限制,無法大規模更新,只能小範圍補植茶樹,導致許多茶農選擇棄耕。
農業局認為,新北一邊推廣茶葉卻要求不能違反土地超限利用規定,陷入矛盾,且實際上,許多土地已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農牧用地或依都市計畫法得進行農漁牧業,因此在2010年向中央建議解除超限利用限制,去年12月農委會修正通過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在都市計畫區的土地依其分區規定,不再受超限利用管制。
坪林區農會統計,目前坪林種植茶葉面積約500公頃,以青心烏龍為最大宗,超過8成,其中206筆合計56公頃的土地之前被列為宜林地。
坪林區農會總幹事林文恭說,解除超限利用限制後,茶農可以擴大耕作或大規模翻新,要種植新品種也更方便,如此一來不只能降低因自然因素損失的成本,還能推廣新茶種,讓茶業發展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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