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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架空纜線 7月起納管

電線桿上纜線雜亂,破壞市容,北市新工處擬定「市區道路架空管線設置管理辦法」,預計近日公告,7月起上路。除規範架空纜線高度、設置方向,且須申請後才能設置,目前道路上已有的架空纜線,2024年7月前須補辦申請許可。
北市積極推動纜線地下化,但仍有許多地區可見電線桿,抬頭一望,可見密密麻麻的架高纜線,包括台電配電、有線電視業者、號誌燈、路燈、鄰里廣播線等各式線路。
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主任陳宏銘表示,今年7月起,北市市區道路範圍內,無論公有或私有布設纜線,都需申請許可方得設置;目前道路上既有的架空纜線,須在2024年7月前補辦申請許可。
挖掘管理科長黃繼模透露,過去無相關法規規範架空纜線,各縣市政府也未訂規範,所以新工處花約1年研擬管理辦法。
黃繼模表示,未來橫越馬路的纜線高度須達4.6公尺以上,才符合消防標準,且不得懸垂、交錯或糾結。
合法設置的架空纜線,兩端須有標示申請人名稱及許可證字號;已完成共同管道或纜線地下化鋪設的路段,不得申請新設或增設架空纜線,須配合拆遷或移入共同管道,加速地下化。
他說,擅自設置或逾期未補辦許可,經通知未改善得強制拆除,拆除費由設置者負擔,並依條例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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