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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社宅3房租金1年49萬 林亮君:住戶收入近3分之1付房租

柯文哲市長被問到明倫公宅的爭議說,「不希望整棟社會住宅裡住的都是窮人」,公宅要達到混居的目的,不然會被覺得是貧民窟。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在臉書指出,比較北市40坪以上的社宅租金,發現明倫公宅在租金計算公式的調整出了錯。
她說,要申請社會住宅的基本條件,就是家庭收入不得高於台北市50%分位點的家庭平均所得,以2020年來說就是158萬。而明倫社宅3房型一個月租金4萬0500元,一年就要將近49萬。
林亮君指出,就算是符合公宅申請條件的家庭中最有錢最有錢的家庭,一年下來也要花全部收入的將近三分之一在房租上,這樣的負擔真的有小於市民自己到外面租屋嗎?會不會住下來其實也根本存不到什麼錢,生活壓力依然沉重?
這樣豈非背離社會住宅最一開始要幫助市民減輕經濟負擔的初衷?
林亮君表示,台北市其他的社會住宅,三房型40坪以上的租金比較,萬隆站社宅42坪,租金2萬8000元;景文社宅44坪,租金2萬7000元;洲美社宅40坪,租金2萬4600元;大龍峒社宅41坪,租金2萬3100元;木柵社宅41坪,租金3萬2300元,正在招租中的明倫社宅44坪,租金卻要4萬0500元。
林亮君表示,台北市接下來還有1萬多戶的社會住宅要陸續上線,都發局應該重新檢討租金的計算公式,千萬不要再像明倫公宅這樣起爭議,讓市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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