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廚房公安疑慮 議員要求北市1個月提出管理方式

北市議員簡舒培日前指出,有業者在信義區住商混合大樓經營共享外送廚房,並在地下室設置31個廚房、130多個爐火,使用執照卻申請為餐廳營業,業種部分引發質疑,經濟部商業司後也在北市商業處函文後,回文認定不符合餐廳業種。簡舒培今表示,對於這樣新興產業的管理,北市應明確制定管理方式,要求商業處1個月內提出。
簡舒培表示,繼上次質詢後,商業處在1個禮拜內函文經濟部商業司,商業司明確回文,依照北市商業處來文,該共享廚房使用面積達700平方公尺,座位區卻僅60.69多平分公尺,加上要在地下室設置31個廚房、130多個爐火,業者表示粗估會有600公斤液化石化氣(瓦斯桶),應為即食餐食製造業範疇。
對此,商業處長高振源表示,收到經濟部回文後,依照營業項目歸類即食餐食製造業,定義下來後已通知各相關單位及發公文給業者告知,後續也會與業者溝通討論。
高振源說,業者選在大安區信義路這個地點經營共享外送廚房,但樓上已有住戶,未來這樣的新興行業與管委會的討論、與居民的溝通很重要,對於新興行業的規範,市府也會參考國外經驗收集資料,以便輔導協助。
建管處說明,在10月13日及10月20日有與業主見面溝通,當中不斷重申兩件事,第一,依照現在狀況實際用途有疑慮,屆時不會給竣工許可,並建議業者停工待事情釐清,若執意施工業需自行考量。另外,根據經濟部的回文及業種的確認後,法令與圖管上會要求業者做適當修正。
簡舒培說,業者現在仍進行向建管處申請核准的餐廳室內裝修施工,北市就算可依照實際狀況,以「即食餐食製造範疇,不符合餐廳規模」要求業者離開,但業者遭受損失、樓上住戶也天天憂心恐懼,質疑繞一大圈不讓業者營業,為何不能現在要求業者停工?北市若沒明訂新的規範,業者就會鑽漏洞,要求商業處1個月內提出明確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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