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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提天燈自治條例草案 設標章、隨燈徵收發展基金

平溪放天燈是知名觀光活動,但過往放天燈也造成山林汙染,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提出「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將加強管理天燈施放及生態環境,並規劃設計天燈標章,將收取20至50元不等價格,確切價格將由基金會進行最終討論,但商圈說,希望價格不要太高,業者才負擔的起。
市府將設置「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由市府單位、區公所、當地商圈、天燈業者、專家學者派代表單位委員,針對未來要收取多少天燈永續發展費進行討論,確定後由公所辦理標章印製、發放、稽查、裁罰及收取費用等相關流程。
草案指出,收取永續發展費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及營業者負擔原則,並設立基金,將用在補償因天燈損害財損的受害者、行政管理及人事費用、老人福利、商圈環境改善等方面支出。
經發局商業發展科專員黃恆瑋表示,目前平溪有53家天燈業者,也已跟地方蒐集意見,會要求業者在天燈上貼上防火防偽造的標示,才可對遊客販售天燈,也會制訂稽查制度,並鼓勵民眾檢舉。
黃恆瑋表示,因天燈肇災狀況不一,沒有一定金額,未來會以場地保險的方式,以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模式,後續如有民眾因天燈影響有財損,可透過保險理賠,但要等到成立基金會、有基金來源後,才可跟保險公司進行洽談。
理事長林高美雲表示,永續發展費未來會用在天燈肇責的補償費用上,剩餘的才會用在老人共餐等地方公益事務,商圈業者希望標章金額不要太高,才比較負擔的起。
林高美雲說,製作天燈手續較繁瑣、並有一定的成本,目前販售價位落在150元至250元之間,販售一個天燈利潤不到100元,舉例來說,如果天燈標章一個要價50元,也會變成業者要負擔的成本之一,勢必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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