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新北二叭子林地違建 下周拆除

新北市新店區二叭子植物園便宜出租林地43年,承租人卻不斷擴充建物,不但有房屋、車庫、水池,還自闢道路。市議員何博文接獲爆料,質疑「新北市沒政府了嗎」?工務局表示,已確認違建屬實,下周將優先進場強制拆除。
承租者1977年起在二叭子植物園內租用市府1464平方公尺,43年來規模越來越大,如今已形成植物園內獨有的住宅。
何博文說,從空拍圖看,2007年時承租人僅有一棟建築物,2018年不僅有車庫,還私設道路與水池,一旁山坡地還疑似遭濫墾,市民砍一棵樹就不得了,承租者卻可以開路、水池,「新北市沒政府了嗎」、「其他人也能比照嗎」?
他表示,換算後每平方公尺只要12元租金,一般民眾租車位就要數千元,他曾向市府反映卻沒有結果,「到底是誰這麼大尾?怎麼能如此放任?」
財政局長李泰興說,已請農業、工務局認定是否違法,也會調查是否符合使用規定,是否依照程序,「違建就是拆除,違規就是改善,不改善就收回」。
他表示,1977年由前新店鎮公所出租,承租人符合身障資格又做私宅使用,租金提供6折優惠,林業用地公告地價很低,年租約1萬2千多元,原則上只要按時繳租,且無重大違規就續租,每4年簽約1次,迄今無重大違規紀錄。
工務局表示,承租者主體建物有使用執照,2018年地政局發文通知拆除隊查明是否涉及違建,同年9月認定車庫左右及後側有新增違建,11月由違建戶自行拆除後結案;2019年9月地政局再次發文通知違反區城計畫法及違建,拆除大隊比對公文認定狀況與結案時相同。
昨天再度派員勘查,發現車庫符合2018年結案狀態,但建築物左、右及後側涉及拆除重建,下周強制拆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