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伊能靜開口邀同台小哈利!庾澄慶反應曝光 只回2個字

社工陳尚潔判刑2年!二審首開庭場面混亂 剴剴戰士齊吼重判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因誤信劉氏姊妹片面之詞,而未察覺孩童遭虐表徵、提升訪視頻率,一審被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首度開庭,陳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沉默不語;剴剴戰士則在場激動齊呼「重判」,更出現推擠,場面混亂。

高院於今日下午2時30分開庭,首度審理陳尚潔案。剴剴戰士中午集結在法院外頭,大喊「重判陳尚潔」、「見死不救,枉為人母」,更在陳的委任律師現身時,喊話要陳二審認罪。

至於陳尚潔則是下午2時20分左右,在另名律師陪同下壓線抵達。面對一旁剴剴戰士齊吼「重判」,陳低頭不語,現場還一度出現推擠,場面混亂。

全案源於1歲男童剴剴透過兒盟轉介,於2023年9月起改由保母劉彩萱照護。不料,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聯手凌虐,不僅捆綁剴剴四肢、矇眼、餵隔夜飯,還命令他在寒冬中穿尿布罰站、對折身體塞入水桶,導致剴剴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於同年平安夜慘死。

檢方指控,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收、出養的兒盟社工,卻忽視孩童身上出現不明瘀青、暴瘦、掉牙及神情畏懼、怕生等情形,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將受傷原因歸咎於剴剴本身,而未警覺孩子是否遭虐、提高訪視頻率。

一審認定,兒盟在本案有實質監督權,陳尚潔則承擔追蹤剴剴受託狀況的主要權責,屬於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具「保證人地位」。然而,陳本應協助兒盟監督劉彩萱,卻盲目偏信保母卸責之詞,使劉有恃無恐、升級凌虐犯行,導致剴剴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處過失致死罪2年徒刑,下午二審首開庭,陳尚潔戴口罩、帽子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處過失致死罪2年徒刑,下午二審首開庭,陳尚潔戴口罩、帽子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處過失致死罪2年徒刑,下午二審首開庭,陳尚潔戴口罩、帽子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處過失致死罪2年徒刑,下午二審首開庭,陳尚潔戴口罩、帽子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二審今日首度開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二審今日首度開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社工 剴剴 兒福聯盟 保母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別讓家成為狩獵場!制度該如何保護孩子?

枕頭悶殺5歲兒判無期!狠父獄中寄信嗆滅族 聲請量刑鑑定拚減刑

台南5月大男嬰遭凌虐致死裝袋棄屍 父親及乾妹2人延押2月禁見

被控替郭台銘買票!前議員參選人昔遭通緝 二審再獲無罪

相關新聞

追求不成竟性侵殺害女師 花蓮瘖啞男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

花蓮劉姓瘖啞男子去年因追求一名國中女老師遭拒,竟闖入對方宿舍性侵後將人勒斃。花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劉男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7月,應執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里港鄉代參選人父親為兒買票一票一千 屏檢聲押法院裁定20萬交保

屏東地檢署接獲線報,里港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林姓參選人父親與樁腳蔡男,今年8月涉以1票1000元代價賄選買票,屏檢昨發動搜索,查扣不法所得1萬9千元,檢方訊後,認定鄉代參選林男的父親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辦。

移民廣告須先審查 憲法法庭判違憲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移民業務公司刊登廣告前,必須經過審閱確認,否則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憲法法庭認為法條「事前審查」廣告內容,限制移民業務機構的言論自由,昨作出本年度憲判字第七號判決,宣告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移民署表示尊重,並將研擬修法。

調查官讓囚犯私會前妻 收賄iPhone、百萬元買小提琴遭判14年半

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調查官陳麒元多次以偵辦案件為由違法借提,不僅讓人犯與人犯前妻在調查局處的廁所內發生親密關係,還收受iPhone作為賄賂,並期約收百萬元賄款購買高價小提琴,橋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處陳麒元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

竊佔國有地蓋辦公室、停車場 福德祠主委辯「信徒要求」判拘役

台中市神岡區某福德祠張姓主委,明知福德祠旁土地是農田水利署管理的國有地,他未經同意也未辦理承租,擅自僱工在該地建造辦公室與鋪設水泥停車場,長期竊佔土地面積達上百平方公尺,供廟方與信眾使用。案經農田水利署查報後,張男雖拆除停車場、繳納補償金,但偵審期間仍辯稱是「應信徒大會要求」、「為了公益」企圖卸責,二審近日審結,判拘役40天確定。

她14歲打工照顧中風父…8旬母離家多年來討扶養費 女兒仍得付

新竹一名8旬老婦年邁無力謀生,向60歲女兒請求扶養;女兒控母親自幼沉迷賭博、外遇離家,自己14歲就得打工,要求免除扶養義務。新竹地院認定無法證明母親未盡扶養責任,裁定女兒每月須付1萬2500元。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