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頭悶殺5歲兒判無期!狠父獄中寄信嗆滅族 聲請量刑鑑定拚減刑

基隆簡姓男子去(2025)年5月用枕頭悶殺5歲兒子,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今年6月竟又寄信恐嚇前妻家屬嗆「滅族」,搞得人心惶惶。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5)日開庭審理,簡男多委由律師代答,請求法院輕判,並聲請量刑鑑定。

高院今日開庭審理,提訊在押中的簡男出庭;簡坐著輪椅入庭,自稱雙腳罹患蜂窩性組織炎,目前已有服藥治療。他透過律師表示,希望二審能從輕量刑,同時欲聲請量刑鑑定,讓法院綜合審酌簡的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等,爭取減刑。

現年46歲的簡男先前擔任環保局清潔工,與張女原為夫妻關係,2人於2020年2月生下1子。好景不常,夫妻倆因經濟壓力頻起爭執,簡不只動口還動手,張因而聲請保護令並帶著兒子回娘家,雙方自2025年4月間分居,後來離婚。

不料,簡男逮到一次探視機會,於同年5月14日接兒子回家同住,竟趁著小孩熟睡之際,強行以枕頭悶壓孩子的口鼻致死。直到隔天,張發現兒子沒有去幼兒園上課,上門要接小孩回家時才發現愛子慘況,悲慟不已。

一審國民法官庭審理,張女及娘家痛批簡男犯行造成家庭破碎,無法教化,且怕他未來假釋報復,請求判死。合議庭則認為,簡手段殘忍、罪大惡極,但考量他因長期經濟爭執累積壓力無法紓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沒想到,簡男被關押看守所期間仍不安分,竟於今年6月寄信恐嚇張女一家「我一定滅族你們」,讓張家人活在恐懼之中,痛批簡「可惡至極」,希望法院一定要判死刑。對此,檢方同樣上訴,認為原審量刑過輕,請求二審判死。

基隆簡男用枕頭悶殺5歲兒子,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則聲請量刑鑑定,爭取減刑。圖/讀者提供
基隆簡男用枕頭悶殺5歲兒子,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則聲請量刑鑑定,爭取減刑。圖/讀者提供

枕頭 恐嚇 無期徒刑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熱話題】死刑爭議再起 !繼歐陽榕後又一死囚林旺仁病逝 全台死囚還有34人

台中狠父重摔男童鄰居制止 他竟遷怒兒子電梯內繼續踹

按求助鈴造謠台鐵「列車出軌」 男還作勢攻擊民眾…判刑4月

縱火造成5死8傷死囚林旺仁病死獄中 最高檢:沒為他提非常上訴

相關新聞

追求不成竟性侵殺害女師 花蓮瘖啞男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

花蓮劉姓瘖啞男子去年因追求一名國中女老師遭拒,竟闖入對方宿舍性侵後將人勒斃。花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劉男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7月,應執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里港鄉代參選人父親為兒買票一票一千 屏檢聲押法院裁定20萬交保

屏東地檢署接獲線報,里港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林姓參選人父親與樁腳蔡男,今年8月涉以1票1000元代價賄選買票,屏檢昨發動搜索,查扣不法所得1萬9千元,檢方訊後,認定鄉代參選林男的父親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辦。

移民廣告須先審查 憲法法庭判違憲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移民業務公司刊登廣告前,必須經過審閱確認,否則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憲法法庭認為法條「事前審查」廣告內容,限制移民業務機構的言論自由,昨作出本年度憲判字第七號判決,宣告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移民署表示尊重,並將研擬修法。

獨/「少年殺手」廖國豪考統測被否准提告彰監 法院嘉許他努力仍駁回

17歲「少年殺手」廖國豪2010年槍殺角頭翁奇楠被判刑30年,他服刑近半在監取得空中大學學位,因未來想從事資訊工程,向彰化監獄聲請戒護外出報考四技二專統測遭否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嘉許廖努力進修,但認為彰監以他殘刑長「無復歸急迫性」為由否准有理由,駁回廖之訴,可上訴。

台中豐原驚傳命案 小吃店酒後口角鬥毆打死人...嫌犯遭聲押

台中市豐原區昨晚驚傳命案,潘姓男子在小吃店疑似和鄰桌的吳姓男子口角糾紛,雙方因酒後情緒激動下發生鬥毆,潘涉嫌朝對方痛毆數拳,導致吳傷重送醫仍死亡;台中地檢署逮捕潘到案,依傷害致死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羈押。

女騎士遭搶倒地求「手機還我」遭無視 男得手1760元依強盜罪判5年2月

屏東縣37歲林男今年7月騎偷來機車行經內埔鄉時,發現李女獨自騎電動車,從左側超車後,搶奪李女包包,李女摔車受傷,苦苦央求,「手機還我,其他財物都可以取走」,林男不理會,搶走包包得手1760元現金。屏東地院審理,林男犯強盜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