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林岱樺涉詐助理費 又爆吞1379萬政治獻金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一四九六萬元助理費案仍在法院審理,檢調續查發現林與胞弟林岱融等人,涉嫌利用所掌控的公司開立大量虛偽發票申報立委政治獻金,挪作私用,公益侵占一三七九萬二九六九元。高雄地檢署偵結,依公益侵占等罪追加起訴林岱樺姊弟及林岱融的大學同學林威廷三人。

林岱樺聲明表示,畢生奉獻政治、心繫台灣未來發展及民眾福祉,「迄今身無恆產、不貪不取」,無任何侵占政治獻金的動機,檢方追加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將與律師研究並提出答辯爭取清白,希望外界對她的操守抱持高度信心,也相信司法終將還公道。

檢方調查,林岱樺二○二○年、二○二四年投入第十、十一屆立委選舉期間,政治獻金專戶總共募得一億二千四百萬餘元,兩次選舉直到選前一天,專戶均仍有上億元剩餘款。

檢方指出,林岱融為佳安稅務記帳士事務所、茂盛公司及融威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涉嫌自二○二一年起,以茂盛公司帳戶虛偽開立大量不實發票,指示不知情員工向監察院申報兩屆立委的政治獻金支出,合計不實申報金額六四七萬六五八七元。

檢方比對金流發現遭侵占的政治獻金,除了林岱融提領現金,也被用在佳安事務所客戶繳納稅款及支付高雄市環保婦女志工協會、了凡社會服務協會、競爭力論壇等三大協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林岱樺等三人,另以融威公司作為洗錢管道,二○二一年十月起,由林岱融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五為代價,指示林威廷採每月定額申報模式,由融威開立虛偽發票,向監察院不實申報兩屆政治獻金達七三一萬六三八二元。

該筆款項用來支付融威稅款、增資款、辦公室租金及帳務管理費,其餘資金更被規畫為可任意支配、規避政治獻金法規範的「小金庫」。

雄檢偵查時,林岱樺否認涉案,稱父親林三郎過世後,政治獻金申報全權交由弟弟處理,她不清楚相關申報細節與流程,林岱融也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在茂盛僅擔任財務顧問,該公司確實有執行林岱樺的選務工作。

檢方認定,政治獻金僅能用於人事、宣傳等法定競選支出,剩餘款項也有嚴格限制,林岱樺等三人利用公司開立假發票侵占政治獻金高達一三七九萬餘元,嚴重破壞政治獻金查核制度,林岱樺先前涉貪案件已由高雄地院審理,本案屬相牽連案件,依法提起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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