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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寧改眾量級頻道密碼一審無罪 Andy、新北檢皆提上訴

網紅Andy與前女友家寧爆頻道帳務糾紛,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家寧改頻道密碼無罪,母親曾淑惠業務侵占判刑1年8月,不可易科罰金。據了解,Andy與新北檢皆已提起上訴。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家寧(張家寧)與Andy(王崇睿)民國105年9月在影音平台YouTube創設「眾量級CROWD」頻道,之後兩人委託家寧母親曾淑惠設立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負責人,處理YT頻道收入稅捐事宜。家寧父親張國龍則任公司監察人,家寧妹妹張家芸為業務經理。
判決指出,曾淑惠108年到113年侵占眾量級YT平台流量收益、社群網站臉書廣告收入、業配收入等逾新台幣4000萬元。此外,曾淑惠還未經Andy與家寧同意,以自身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另曾淑惠也與張國龍、張家芸以人頭虛報薪資方式逃漏稅。
新北地院8月11日宣判,曾淑惠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不可易科罰金,另犯背信罪、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個資法等,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易科罰金。張國龍違反個資法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張家芸幫助逃漏稅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家寧則被控分手後未經Andy允許變更眾量級YT平台密碼,涉犯刑法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但法院認為,家寧變更密碼是因Andy先自行變更收款地址,她才更改頻道密碼欲阻撓Andy完成驗證,因此判家寧無罪。
據了解,Andy不服判決,請求檢察官上訴。新北地檢署也針對家寧無罪部分,以及認為曾淑惠、張國龍、張家芸量刑過輕,對4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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