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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傑失聯!法官命具保人本周四前「帶人到案」 否則沒收1000萬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核心共犯」即高金素梅的助理張俊傑偵查中羈押禁見,移審獲裁定1000萬元交保施以電子手鐶科控,張6日凌晨疑破壞設備棄保潛逃。法官昨火速對張發布通緝,今緊急發函張的劉姓具保人必須在本周四前,將張俊傑帶到法院,期限一過,即沒入千萬保證金。
張俊傑的審判中通緝期限至2059年1月21日,針對人犯逃逸,台北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分案以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章的「棄保潛逃」罪立案偵處,觸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正指揮警方清查張的相關手機通聯紀錄、擴大調閱警用監視器追查張的可能逃亡去處。
張俊傑在「高金素梅案」的角色關鍵,是全案24名被告中唯一遭羈押禁見者,移審庭中檢方全力說服法官押人未成。
檢方指控,張俊傑涉「詐領助理費」、「十一影像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多族群協會補助款」、「違法進口快篩」等案,對張求處16年以上有期徒刑,張本月1日出庭時承認輕罪、否認犯貪汙重罪。
張俊傑偵查中羈押禁見4月,檢方今年6月9日起訴移審案件,張在羈押庭中獲得法院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手鐶科技監控;裁定出爐當晚,張俊傑不到1小時籌足保證金,由劉姓具保人出面替其辦保,法官今天發公函給劉,命令劉在本周四以前將張俊傑帶到法院歸案,否則即沒入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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