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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超商跳怪異舞姿 又喝令店員下跪…無業男被判拘役70日

彰化縣陳姓男子為宣洩情緒,到某連鎖超商內跳怪異舞姿,逼兩名店員躲進倉庫,再與店員發生拉扯,再要求店員提供1瓶養樂多請客,還強迫男店員下跪。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傷害罪、強制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拘役70日,可上訴。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指出,陳男去年8月間為宣洩情緒,騎機車到某連鎖超市,進入後徒手跳怪異舞姿靠近兩名店員,把他們逼入店內備貨倉庫躲避,後兩人聯手抵抗,遭陳拉扯到倉庫外,導致女店員受有左側手守開放性傷口的傷害。

陳男拿貨架上餅乾扔向兩名店員,並以口渴為由要求提供1瓶養多請客,接著向男店員揮拳並喝令下跪,又強迫兩名店員坐下。其他顧客見狀暗中報警,員警趕到以現行犯逮捕陳男。警詢時,陳男坦承犯行。

彰化地院審酌,陳男不思理性處理自身問題,做出傷害他人的犯行,實有不該,並考量他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迄未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失,兼衡他自述大學畢業、無業、家境小康等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衡酌他的犯行及責任等犯罪情節,依傷害罪、強制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拘役70日,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對傷害、強制超商店員坐下的陳姓男子,判處應執行拘役70日。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地方法院對傷害、強制超商店員坐下的陳姓男子,判處應執行拘役70日。記者簡慧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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