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凶嫌辯不是預謀 凃二姊:執行死刑是維持公眾正義
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2人4年前追緝失竊車輛,在緝捕犯嫌過程中遭砍殺,不幸殉職,凶嫌林信吾被判二個死刑,台南高分院今下午續行審理,林信吾辯稱「我不是預謀的」,家屬質疑林從一審認罪到二審上訴,痛批他毫無悔意,凃二姊說,執行死刑是為了維持公眾正義。
審判長詢及案發前購買彈簧刀、空氣槍一事,林信吾說,沒有預備犯罪;法官詢及為何買刀械?「我會害怕」他說,睡在公園內,公園內有很多流浪漢,保護自己。審判長詢及其犯罪過程及凃、曹遭砍殺傷勢,兩警家屬悲從中來,不斷啜泣、拭淚。
林信吾說「他(凃明誠)把槍拿出來,他對我開了一槍,才去搶槍」,他表示,他不是故意要殺他的,他不是預謀的。他也說,喝了啤酒在墳墓旁休息,「他(曹瑞傑)拿辣椒水一直噴我」、「我失控殺他」。林也說,開了幾槍,忘記了。
林信吾的辯護人說,林坦承犯行,就起訴部分事實有所意見。他說,林於案發前喝了12瓶啤酒,控制能力受到影響。同時,林信吾到底開了幾槍,檢方、一審均認定開了6槍,然而,林稱凃先開一槍才搶槍,林究竟開了5槍或6槍?有釐清的必要。
辯護人也說,檢方認定購買刀械有殺人犯意,唯購買刀械與案發時間相距一周,一周前即預備殺人,有違經驗法則。
凃、曹家屬告訴代理人指出,從林辯凃開了第一槍,即可知林沒有誠心認罪,事實上,該半自動手槍第一槍拉滑套及子彈掉落現場,以及槍套遭強力拉扯毀損情形而言,可證明林一開始就搶槍。
凃二姊說,一早開庭迄今,針對鑑定報告爭辯不已,爭執虛無縹緲是否可教化一事,而非看中凶嫌當下行為,令她疑惑。
她表示,一審林信吾表示不會上訴,願意承擔,如今又自己要求要上訴,言行不一致,根本沒有承擔的勇氣外,現在討論有無教化或社會復歸可能,這不是修復式司法嗎,修復不是用在被害人及家屬身上,但她沒想到加害人的人權竟是凌駕在被害人家屬之上。
她說,林信吾第一次犯罪,司法給了他機會,讓他在服外役監,但他不但脫逃,還讓這社會失去兩位盡忠職守的警察,現在討論有無教化可能,聽在家屬耳裡,是否有考量家屬心理感受。她也說,執行死刑是為了維持公眾正義。
曹的叔叔說,案發後幾天,記得林信吾的母親受訪時回答「請判他死刑」,這句話令他印象深刻。他也說,在地院攻防時,辯護人提到林親生女兒「爸爸我愛你」,一般人在親情呼喚下早就抱頭痛哭,但林異常冷靜,毫無所動。「何來親情支撐,我看不到」他說,他感受不到。
他哭著說,他就像自己兒子一樣,雖然他有3個兒子,都要小孩叫瑞傑「二哥」,當他在醫院摸著瑞傑的身體、所聞到血腥,那種感受太深,不是一句話或二句話可以形容的。他不是需要法官同情,只是一直在觀察林信吾,但林完全沒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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