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毒駕撞死機車騎士 一審依毒駕致死罪判刑8年

朱姓男子去年在家吸食依托咪酯、安非他命等毒品後,在新北汐止一處路口違規左轉,碰撞曹姓機車騎士,曹送醫不治,案經起訴,士林地院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近日密集審理,今午依毒駕致死罪判朱徒刑8年。

起訴指出,朱2025年8月5日凌晨1時許在新北汐止住處吸食含有毒品依托咪酯、安非他命的電子煙,隔日上午9時許又以玻璃球吸食器吸食安非他命,下午2時許外出,無照駕駛汽車準備載送同事一起上班,在汐止區大同路一段左轉民權街一段時,違規闖紅燈,碰撞對向車道騎乘機車直行的曹姓男子。

事故導致曹整個人噴飛重摔在地,造成頭部受傷併顱內出血、胸背挫傷併肺門裂傷出血、肋骨多處骨折、胸椎骨折裂傷出血、血胸、腹背挫傷併肝臟出多處裂傷出血、脾臟外傷、腹腔大量出血、右腎挫裂傷、骨盆腔骨折、四肢多處擦挫傷等,送醫急救後,於當天深夜11時許傷重不治。

警方獲報到場,發現朱仍待在現場,當場逮捕朱,隨後在朱車內查獲安非他命3包、依托咪酯1包、吸食器等證物,經採尿檢驗,朱尿液中安非他命濃度高達1萬283ng/mL(行政院公告濃度值500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11萬1103ng/mL(行政院公告濃度值500ng/mL)、依托咪酯濃度為58ng/mL(偵結時行政院公告濃度值為50ng/mL)。

朱事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士林地檢署清查相關事證後,認定朱涉嫌毒駕致死罪,偵結起訴,全案行國民法官審理程序;士林地院近日密集審理,今認定朱涉犯毒駕致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8年,理由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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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

新北 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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