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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黃國昌「養駭客」 鏡週刊判賠60萬、移除新聞
鏡週刊去年報導中央廣播電台駭客案,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組網路禁衛軍吸收駭客竊取機密,還稱黃國昌的鄭姓助理告知「找黃幫揭弊要付費給協會」,黃國昌向週刊提民事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今判週刊與撰稿記者連帶賠償黃國昌54萬元、鄭姓助理6萬元,並判移除新聞及在官網刊登判決全文30日。可上訴。
中央廣播電台駭客案爆發後,鏡週刊訪問涉及駭客案的吳政勳,報導「靠骯髒手段打造揭弊人設,黃國昌一招吃定科技宅男當工具人」等文章,指黃國昌除找駭客偷個資,還在網路上組禁衛軍。
黃國昌和鄭對鏡週刊求償500萬元、要求撤除新聞及下架影音,另要求在官網刊登判決全文30日。
法院審理傳喚吳出庭作證,吳坦承曾接受鏡週刊訪問,但稱與報導內容有落差,吳政勳還稱,週刊出刊前他沒看過具體內容;週刊的委任律師則表示,週刊爆料有所本,已善盡查證義務。
黃國昌在週刊相關報導後曾說明,事情就是吳姓工程師向他檢舉央廣有資安漏洞,廠商在中國經營事業,另批評鏡週刊捏造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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