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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台中警員再爆「紅白單」圖利涉貪 中檢搜索帶回11人 聲押1警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前年才爆發警員改「紅白單」集體圖利案,檢方分兩波起訴涉案31人,昨天台中地檢署針對第四警分局大墩所等10地展開搜索,帶回陳姓警員等涉案11人、證人1人到案,檢方訊問後,今認定大墩所陳姓警員涉犯對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向台中地院聲押禁見,其餘涉案人獲請回、5萬元至8萬元交保等處分。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所陳姓警員等人,被警政署查出,涉在2019年至2021年間,因因人情請託,而將違規車輛檢舉罰單為不實記載,全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昨天由檢方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大墩派出所及陳姓警員的住處等10地,同步約談陳男等11人、1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昨天訊問後,今認陳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以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黃姓被告等10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請回、5萬元至8萬元具保候傳。

台中市警局表示,將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配合台中地檢署後續偵辦,持續強化風紀管理及法紀教育宣導,展現維護警察形象與提升團隊紀律之決心。

台中第六分局前年爆發警員集體圖利案,時任西屯所巡佐李科甲礙於警友會人情,受違規車主關說,要警員將白單改成罰則輕的紅單,違規法條由實際的「並排停車」、「違規停車」,不實記載為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檢方分兩波起訴李科甲31人,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台中市警局為防弊,去年6月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希望用該系統強化警政廉潔效能、交通執法效率,成為防弊革新的關鍵一環。

台中地檢署昨天搜索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等10地,帶回涉案11人,檢方今天聲押陳姓警員。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昨天搜索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等10地,帶回涉案11人,檢方今天聲押陳姓警員。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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