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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落幕!邱莉莉、林志展等9人 全數獲無罪確定

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被控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上訴不符刑事妥適審判法的要件,今駁回上訴,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全數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邱莉莉、林志展和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為使邱女順利當選議長,三人在副議長補選日前多次聯繫、聚會討論選情;邱莉莉等人2022年11月26日台南市議員選舉之後,擔心民進黨6席議員「跑票」,便謀議採取賄選、恐嚇方式,由郭擔任總操盤手,邱女、林則聯繫民進黨議員固票,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票給邱莉莉。

檢方主張,議員方一峰曾被賄賂,要求他違背國民黨團決議,將票投給邱莉莉,已故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為協助賄選,也對方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方也報警指出,因被恐嚇而心生畏懼,立即電話聯絡家人離開至別處居住,他則於正副議長投票日間住宿於市議會。

檢方共起訴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林士傑等10人,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10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並援引前議長李全教賄選案為例,認邱莉莉等人是具體謀議具犯意聯絡,上訴後建請從重量刑。

台南高分院二審仍認為,檢方僅就一審依職權取捨證據、形成心證的事項再行爭執,並仍持己見為不同評價,未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的新事證,仍判決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9人無罪,其中林士傑遭槍殺身亡而判決不受理。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前排右)、副議長林志展(前排左)賄選案無罪確定。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前排右)、副議長林志展(前排左)賄選案無罪確定。聯合報系資料照

林志展 賄選 邱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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