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王惠美花籃祝競總成立!這4字祝詞引地方臆測 魏平政這麼看

外套拿出來!周三今年首波東北季風南下 兩地區降溫、降雨

「眾量級」一審宣判!家寧媽侵占群海4000萬元 不得易科罰金恐入獄

YouTuber頻道「眾量級」情侶檔Andy家寧分手後,頻道母公司群海娛樂爆發財務糾紛,家寧母親曾淑惠、父親張國龍、胞妹張家芸今遭新北地方法院分別依業務侵占、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刑3年至2月不等。合議庭認定,張母涉嫌侵占群海近4000萬元,此部分判刑1年8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將來若定讞恐將入獄。

張母除業務侵占外,另涉嫌與張父、張妹共同以人頭虛報薪資逃漏562萬餘元營業所得稅,目前尚欠494萬餘元未經補稅裁罰,此部分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個資法及背信罪,合併應執行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併科50萬罰金,得易服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張母身為群海負責人並一手掌握公司財務,涉嫌於2019年2月至2024年4月間,侵占群海眾量級YT平台流量收益、FB廣告收入共美金82萬餘元、蝦皮收入40萬餘元、業配收入1326萬餘元及美金3萬餘元,侵占金額高達新台幣1367萬餘元、美金85萬餘元,以當時匯率換算總額已逾4000萬元。

YouTuber頻道「眾量級」爭奪戰新北地院今宣判,合議庭認定家寧母親曾淑惠涉嫌業務侵占群海逾4000萬元,此部分判刑1年8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將來若定讞張母恐將入獄。聯合報系資料照
YouTuber頻道「眾量級」爭奪戰新北地院今宣判,合議庭認定家寧母親曾淑惠涉嫌業務侵占群海逾4000萬元,此部分判刑1年8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將來若定讞張母恐將入獄。聯合報系資料照

家寧 Andy 侵占 眾量級 YouTuber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眾量級」之爭宣判…家寧改密碼獲判無罪 律師:感謝法官還她清白

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地下匯兌、詐貸等4罪全成立 一審共判刑7年

aespa登大巨蛋開唱!黃牛引進貓池代收簡訊搶票 狂撈千萬機場被逮

「眾量級」爭奪戰宣判!家寧擅改帳密無罪 家人各判3年至2月不等徒刑

相關新聞

獨/婚後財產為0!他告前妻討493萬剩餘財產敗訴 法官:分居無貢獻

一對夫妻結婚10年後感情生變,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拋棄剩餘財產分配,後因證人未親自見聞被法院判決協議離婚無效,隨後才由法院裁判離婚確定。男方認為兩願離婚既不成立,財產協議也無效,回歸法定財產制向女方提告求償493萬餘元剩餘財產。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男方有權請求...

昔靠「腳尾飯」造假、強逼拔管又撞北檢 邵立達官司全敗自墮被告

昔日台北市議員王育誠助理、2005年「腳尾飯」造假事件的關鍵人物邵立達,近年因被告的3起刑事訴訟接連敗訴,本月3日清晨駕駛貼有「司法已死」等貼紙的計程車直衝台北地檢署大門。翻開判決書,邵的爭議一籮筐,不只曾強逼醫師替病重的父親拔管,當運將時還未注意車前路況、隨意變換車道,2次撞傷機車騎士...

攻擊恐嚇律師…悍女上訴稱「態度良好」保證不再犯 3周後又失控

台中林姓女子攻擊、恐嚇3名女律師,法院一審依傷害、恐嚇罪判她1年2月、1年,林上訴稱自己「犯後態度良好」,還說被羈押時深刻反省、無再犯之虞,未料5月27日才提上訴,她6月17日另案開庭時又失控,當庭嗆「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二審認為她藐視司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員警追緝拒檢車撞傷女騎士判國賠744萬元 八德警分局:研議是否上訴

桃園市警察局八德分局姜姓警員2018年追緝拒檢車輛時,不慎撞傷楊姓女騎士致對方智力衰退、生活無法自理,民事部分歷經一、二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判八德分局應賠償744萬餘元,可上訴。八德警分局今回應,尊重判決,再研議是否上訴。

台東知本農路涉圖利東映渡假村案 正、副議長祕書請回

台東縣政府辦理知本建和338巷農路改善工程,遭質疑涉及圖利議長吳秀華家族投資的「東映渡假村」,台東地檢署與調查單位今持續展開調查,上午陸續以證人身分帶回吳秀華祕書莊雅玲、前副議長林琮翰前祕書林茂松...

詹姆士借款200萬登記設立公司後匯出 涉開空殼公司遭起訴

知名廚師詹姆士(本名鄭堅克)遭控開設空殼公司,檢方清查發現他借款200萬元存入公司籌備帳戶,驗資並申請設立公司登記後旋即匯出款項,涉嫌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偵結起訴。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