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罵護理師「你也有病」無罪 護理師嘆謾罵未達違法 傷害真實存在

鍾男在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對檢傷護理師說「有毛病」、「妳也有病啦」,檢方依醫療法起訴鍾男涉嫌妨害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但法官認為鍾男謾罵固使護理師難堪,但不致無法完成檢傷程序,判決無罪。
這起判決引發醫療界廣泛討論,基隆長庚院醫院指出,醫療場所應是安全且相互尊重的環境,任何影響醫療秩序行為,院方必要時會依法尋求警政及司法機關協助,維護醫事人員執業安全及病人就醫權益。同時呼籲民眾尊重醫事人員,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醫療環境。
長期在第一線照顧重症病人,擔任加護病房主任25年的亞東醫院副院長洪芳明表示,醫療現場病患與家屬情緒波動,如果只是說出情緒性字眼,醫護人員通常能理解背後原因,但若出手攻擊,醫護須優先確保自身安全。
洪芳明說,遇到家屬情緒激動甚至有攻擊傾向時,他會先退開,不再持續爭辯,並請其他同仁協助溝通,先降低衝突,避免醫護人員暴露在可能遭受攻擊的風險中。
對於基隆長庚這起事判的判決結果,洪芳明認為就法律構成要件,可以理解法官的判決,但以一般民眾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你被罵有毛病,你能接受罵?」醫護人員都是希望協助病人,應該互相尊重,若看到醫護人員遭受不合理對待,也希望旁觀者能適時挺身而出。
基隆長庚工作10多年的護理師說,法官的判決有其依據,但她想說的是這樣的言語暴力,在急診第一線幾乎每周都在上演。法官指單純謾罵不違醫療法,但第一線人員更難抹去當下承受的難堪與委屈。法律衡量是否妨害醫療業務執行,但未看見對從業人員心理造成的實質耗損。
律師林富貴說,使用粗俗不雅言詞辱駡護理人員,造成顏面受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但是要使用使人心生畏懼程度言詞,進而影響進行護理行為,才會違反醫療法。鍾男單純酒醉脫口辱罵護理事有病等不雅言詞,客觀上未造成護理師生命或身體傷害,也未達到恐嚇程度,法官判決適法且合理。
律師呂俊杰表示,護理師撤回公然侮辱告訴,沒有再積極主張妨害名譽相關權益,會影響法院後續判斷。鍾男行為同時涉犯醫療法及刑法妨害名譽罪,兩者都有可能成立,並以想像競合依法從重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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