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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 日店長等3人遭重判全驅逐出境
台中「和牛EMPEROR」餐廳2024年4月爆出拿過期神戶牛,以一客2700元賣給消費者吃下肚,檢方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與店長、料理長等人。台中地院今依加重詐欺等罪,判3人2年至2年8月不等,3人均驅逐出境,天樂公司判罰金100萬元,可上訴。
台中地院今依加重詐欺等罪,判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2年8月、久保姓店長判2年8月,山添姓總料理長判2年,3人均執行完畢後驅除出境,另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判罰金100萬元。
和牛EMPEROR爆出食安問題後,經台中市食安處重罰日籍業者168萬元、勒令停業;該店已由台灣的新團隊接手重新開幕,與日籍前業主沒有關係。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天樂公司社長坂本拓也(已離境)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由弟弟坂本斗志任餐廳負責人,雇久保姓店長、山添姓總料理長。
檢方查,坂本斗志、久保及山添,3人明知餐廳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已於同年12月3日過期,卻將過期肉品料理成「神戶牛帝王莎朗」,以每客2700元賣給29名消費者。
檢方訊時,3人均不認罪,但檢方不採信,考量其等標榜「台中日式燒肉最高峰」、「肩負代表日本燒肉文化使命、頂級和牛」,卻拿過期肉讓消費者吃下肚,事後還在社群發聲否認、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3人改口坦承認罪,表示願和大部分受害消費者和解,但有部分仍聯繫不上,也願意繳回所有犯罪所得,請求從輕量刑、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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