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法官失格頻傳 司法公信何在

建立<a href='/search/tagging/2/司法' rel='司法' data-rel='/2/151257' class='tag'><strong>司法</strong></a>公信需要漫長時間積累,讓法官專業與品格,都能禁得起社會檢驗,是當務之急。圖/AI生成
建立司法公信需要漫長時間積累,讓法官專業與品格,都能禁得起社會檢驗,是當務之急。圖/AI生成

法官是國家賦予公權力的客觀仲裁者,要以裁判「定紛止爭」實現正義,除了深厚的法學素養,品格操守更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必須客觀公正、廉潔自持、謹慎言行,才能贏得人民的信任。

經濟要犯鍾文智棄保潛逃,重創司法公信力,卻被發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更因未依程序宣示、送達裁定,形同讓遭判刑卅年五月定讞的鍾文智有機可乘、棄保潛逃。陳便宜行事,不在乎訴訟程序,重刑犯落跑,陳能彌補嗎?

台中地院法官呂超群為躲避監督管考,共四四一案不送閱判決、未即時分案,有的案件遭擱置長達二年三月,更暴露台中地院行政管理疏失。呂「藏案」數量不少,並非臨時起意或一、二天的違失,為何長年累積上百件未送審閱,庭長、院長何以長期未能察覺、及早示警?

再看看高雄地院候補法官張浩銘因在法官論壇筆戰失敗,僅欲刪除論壇貼文,即可隨口扯謊資安危機,甚至在職務法庭開庭時以「我現在還是法官」要求禁止旁聽,是誰給他如此底氣?張案看似無關人民訴訟權益,但也浪費行政人力資源,顯示品格瑕疵。

三名法官被移送評鑑、懲戒的違失態樣均不相同,卻同樣凸顯出法院行政監督失靈的問題,對法官辦案品質、程序管理及道德倫理,欠缺有效的預警機制,若司法自身連案件與法官都無法有效監督管理,何以讓民眾信服法官做出的判決公正客觀?

建立司法公信需要漫長時間積累,但崩解往往就在瞬間,二○一七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包括「監督淘汰不適任的司法人員」,法官法也隨之修法。汰除不適任法官固然重要,但事後懲處往往難以回應人民對司法的期待,如何強化事前預防與監督,讓法官專業與品格,都能禁得起社會檢驗,是當務之急。

司法 陳勇松 鍾文智 台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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