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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二度酒駕被吊照…彰化男三度酒駕撞死人烙跑 二審駁上訴判8年

彰化縣黃姓男子有2次酒駕前科被吊銷駕照,仍不悔改照樣酒駕,前年11月行經伸港鄉撞上柯姓騎士並加速離去,柯男被送醫不治,一審國民法官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判刑8年,台中高分院昨審結,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黃姓男子前年11月24日晚上飲酒,深夜11點40分行駛伸港鄉建國路,在與曾家路的交叉路口撞上騎機車轉彎的66歲柯男。第三度酒駕闖禍的黃男加速逃離,不理會柯男躺在道路上,時隔20分鐘才由熱心路人通報119送往醫院急救,柯男因腦部重創和延誤時間救治而死亡。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畫面,在車禍發生後的3小時到柯男住家,立即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每公升0.65毫克,超過法定標準0.25毫克,警詢後移送偵辦。檢方調查發現,黃男在過去2年內2次酒駕被吊銷駕照3年。

一審國民法官審認,黃男行駛方向是閃黃燈,柯男行駛方向閃紅燈,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但合議庭認為黃男明知酒駕違法卻一再犯案,是酒駕累犯還肇逃,警方找上門他才坦承犯行,行為實不可原諒。黃男在審理過程中與柯男家屬達成調解,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判刑7年,依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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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黃姓男子曾二度酒駕被吊照,前年間又酒駕撞死人,台中高分院昨審結宣判。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酒駕 彰化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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