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彰化選情緊張 卓伯源點名鄭麗文:若選輸應勇敢辭黨主席

獨/高雄-花蓮機票800元...叫賣哥喊破喉嚨沒人買 航空業者去也搭台鐵

蕭伊弟弟護姊開撕Joeman!爆約砲、包養 曬投資收益「我姊不缺錢」

政院修法 毒駕、拒測一律吊銷駕照、沒入車輛

毒駕示意圖。圖/AI生成 姜健平
毒駕示意圖。圖/AI生成 姜健平

毒駕案件層出不窮,行政院繼提出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等修法草案後,今將再討論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草案,規定毒駕者將吊銷駕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領,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吸食毒品者,即便未駕車,也將吊銷駕照。

行政院表示,此次道交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加重毒駕、拒測行為處罰,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車輛一律沒入。同時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一律預防性吊銷駕照,二年內不得考照。

此次修法也增訂毒駕同車乘客的共同責任。交通部規畫,只要年滿十八歲的乘客,在明知駕駛人有施用毒品的情形下仍選擇搭乘,無論該車輛是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都將被處以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法務部昨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九種依托咪酯類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另兩種依托咪酯先驅物質列為第四級毒品管制。法務部將送行政院公報預告五日,再由行政院公告生效。

依托咪酯在二○二四年間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二年內法務部又將它改列第一級毒品,創下我國毒品分級調整最快紀錄。其中,依托咪酯的先驅原料原未經政府管制,此次也通過審議,列為第四級毒品管制。

法務部指出,可合成為依托咪酯的先驅物「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依托咪酯酸」等兩項物質,也審議通過改列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依托咪酯類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刑責也全面提高,行政院公告生效後,持有者最重處三年徒刑,施用者最重處五年,製造、運輸、販賣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毒駕 修法 政院 毒品 駕照 交通部

延伸閱讀

政院明拍板修法!毒駕者吊銷駕照3年、吸毒者預防性吊照 同車者也罰

法務部審議通過! 9種依托咪酯類列一級毒品、2種先驅原料列四級管制

依托咪酯研議列一級毒品!法務部今開毒審會 未來販賣最重判死刑

男涉毒駕自撞台中西屯公車站 檢聲請羈押獲准

相關新聞

校園防毒 教團籲普及專職校安編制

行政院日前宣布導入「第五級保全人力」擔任校安人員,強化校園防毒與安全防護機制,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八個教師工會昨日表示肯定,但建議政府若想真正築起堅實的校園安全防火牆,必須全面檢討現行「學務創新人力」的工作職掌與勞動條件,將專職校安編制全面普及至國中小學。

毒駕愈抓愈多?沈政男拋「氣球效應」:嚴打依托咪酯只能收短效

依托咪酯濫用及毒駕案件頻傳,行政院研議修法,擬將依托咪酯升列為一級毒品,並推動唾液快篩入法及加重毒駕處罰。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表示,政府以強力執法回應民意可以理解,但過度依賴司法與警力手段,忽略醫療與心理衛生介入,只能收到短期效果,未必能真正解決毒品問題。

中市3年毒駕案件飆升572倍 市警局:今年1至5月已取締毒駕715件

台中市毒駕問題日益嚴重,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台中市因「毒駕」移送法辦的案件數,從2023年的2人次,暴增至2025年1145人次,飆升572倍,抨擊市府跨局處橫向聯繫不足、大眾運輸把關出現漏洞,要求市府必須上緊發條,全面檢討防制機制。 中市警察局表示,今年1月至5月已取締毒駕715件,展現打擊毒駕決心。

毒駕修法…游淑慧曝三大關鍵嘆:若沒提高最低刑度全民都容忍

為防制毒駕,行政院日前通過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同時,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北市議員游淑慧說,看完這個修法內容,人民還是得繼續容忍。三大問題,吊銷駕照跟不能開車是兩回事;刑責真正該補的是最低刑度;拒測不能只扣車重罰應現場強制留置。

第五級保全入校 各界質疑無公權力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預計在校園推動「第五級保全」。警大前教授游毓蘭表示,第五級保全要給配套、訓練與權力,並準備好法律工具;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第五級保全並無公權力,無法代替警察偵搜盤查,應讓保全僅扮演校安與通報角色,真正執法仍由警察負責。

【重磅快評】第五級保全進校園 毒品入侵下的教育保衛戰

韓劇「鐵拳教育」第一季十集,多次觸及校園毒品、未成年犯罪與教育失序等議題,劇中甚至出現學生涉入販毒網絡、視師長與制度如無物的情節,引起許多觀眾的強烈共鳴。這不僅呈現戲劇張力,也折射出包括台灣在內,許多社會正共同面臨的校園治理難題。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