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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成星光大道…閃兵案開庭9藝人齊出庭 全認罪求緩刑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今一口氣傳喚主動自首的9名藝人及5名素人役男,把法庭大樓門口走成了星光大道。全部14名役男在庭上均認罪並表達悔意,請求法院予以緩刑,也同意後續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法官庭末諭知,全案下次7月29日再開一次庭就辯論終結,並明確告知因閃兵為逃避國家重要義務,若屆時緩刑將附帶支付公庫一定數額金錢或易服勞務等條件。
今天出庭的9名藝人,包括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阿達(本名昌璟翔)、Energy前成員唐振剛、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以及吳姓、邱姓、楊姓、榮姓、廖姓、魏姓素人役男。
開庭時,審查庭審判長陳明珠向14名役男逐一確認是否認罪、是否已除役、原應服役期及是否主張自首?作為後續量刑參考。14名涉案役男均認罪並主張自首,部分役男由律師補充當事人無前科,且在檢警發動偵查前便主動自首,希望法官予以緩刑。當中除唐振剛、唐禹哲役期為2年外,其餘役男役期均為1年,還有1名邱姓素人役男已在服役。
開庭完畢,9名藝人離去時反應各異,鄒翰昇途中兩度鞠躬,邱昊奇拔腿狂奔,其餘人均不發一語。僅阿達停下腳步表示,自知「做了不好的示範,對不起,現在就好好面對司法的判決,很抱歉」,對於法官提及的附條件緩刑,也是剛剛(開庭)才知道,「現在就是再(跟律師)討論一下,謝謝,辛苦了,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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