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偵查隊分隊長涉洩密包庇電玩店收押 律師今提抗告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洩漏臨檢勤務給電子遊戲場業者,嘉義地方法院日前裁定羈押禁見。何男已委任律師,今天下午遞狀提出抗告。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已收到抗告狀會盡速整理卷證,送交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
檢方調查,陳姓業者涉嫌在經營的電子遊樂場內擺放賭博性電子遊戲機台,每月交付賄款給何男。何男涉嫌洩漏臨檢消息,協助業者躲避查緝。何男雖否認收賄,但無法合理說明帳戶內1200萬元以上的不明財產來源。嘉義地方法院日前認定何男涉犯洩密、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何男委任律師王振名表示,洩密部分犯罪嫌疑不足。針對1200萬元的不明財產,王振名說,該筆款項是家族成員存入的金額總和,並非何男個人資產。王振名表示,何男目前遭到羈押,無法完整提出對其有利的證據與財產資料,此舉已妨害訴訟防禦權,且法院對羈押原因與必要性未妥善說明,因此提出抗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