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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網紅八炯花蓮救災用推車搬發電機 童仲彥被告妨害名譽不起訴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9月發生潰堤災情,全國各地民眾前往救災成為「鏟子超人」,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在臉書發文點名網紅八炯用救災手推車搬運發電機。八炯提告童等人涉嫌妨害名譽等罪嫌,台北地檢署今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今年4月間,八炯以告訴人身分至北檢出庭,他庭後表示,童仲彥在去年造謠他在光復救災的事情,另有人配合中共要舉報、恐嚇他,他因此提出告訴。
童仲彥去年9月28日在臉書「台灣阿童-童仲彥」發文指,八炯用賑災水泥推車載運私人拍片用的發電機。童又在去年11月接受媒體採訪說「我要做第一個去舉報八炯的人」,記者發布「八炯遭陸懸賞百萬通緝 童仲彥揭反共假面當首位檢舉人」的新聞影片。
八炯也提告陸姓男子在臉書留言「確認了...是垃圾」涉嫌公然侮辱;羅姓男子在抖音發影片,內容提及「八炯被通緝,...我們想想怎麼去台灣抓他好不好」等語,被控恐嚇罪嫌。
童仲彥到案稱,災區發電機定點使用,包含用強力水柱沖乾淨清理時留下的泥水,他看見4、5台手機同時拍攝,很像網紅拍片,接近看發現是八炯,而八炯的弟弟用手推車載運廠商捐贈的發電機,這在災區很不尋常。他是看到八炯好友發文說八炯與他發生衝突,他才會發文說明見聞;他受訪時是正常言論意見表達自由,中國通緝台灣人,因為沒有治權,八炯自己都說是不可能的事,怎麼會覺得是恐嚇。
檢方認為,童仲彥是抒發在災區遇到八炯的個人主觀感受,難認是出於貶損名譽為唯一目的,難認所言非憑空虛造,無從論妨害名譽罪責。陸男的留言是順著提問回覆,留言未提到八炯;羅男涉案部分則難認是惡害通知。全案3人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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