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放人惹議!彰化市長怒要檢舉法官 地院發聲明澄清
彰化縣近期接連發生疑似毒駕案件,檢方對嫌犯提出羈押聲請,但法院最終均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抨擊。對此,彰化地院澄清,近來針對彰化地檢署查獲毒駕犯行而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的案件,裁定准予羈押的件數已逾10件以上,充分體現法院就檢警對毒駕行為進行必要遏制作為的支持。
本月4日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在追緝毒駕通緝犯時卻不幸被撞傷,嫌犯雖被檢方聲押,卻被法官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在探視陳國銘時憤慨表示,他已正式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要求徹查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是否有違失。
大批彰化市民今天也齊聚公開怒轟「恐龍法官」,民眾手持標語痛批法官「縱放毒駕閻王找上門」。面對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彰化地院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對於毒駕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並造成社會大眾不安,一向高度重視;對於檢、警依法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辛勞及付出,深表支持與肯定。
社會各界關注法院法官對個案強制處分的決定,彰化地院指出是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資料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就犯罪嫌疑、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等要件,本於獨立職權所為的判斷。個案裁定結果並不能概括的反推為地院全體法官對該類案件的法律見解與態度,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對立,或對於毒駕行為的縱容。
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今天上午他已與監察院紀惠容監察委員取得聯繫,表達將就本案相關司法程序是否有需要進一步檢視之處,正式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期盼透過制度層面的檢討,全力守護社會安全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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