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講師變駭客 撰寫爬蟲程式入侵「小白機」違法蒐個資10萬交保

知名房仲林聿暐勾結社區保全,以現金或抵債方式取得住戶個資,再彙整成「小白機」賣給車貸仲介牟利,今年初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令人想不到的是,林男持有龐大資料的小白機,竟遭東華大學講師楊舜博以爬蟲程式入侵,並蒐集下載許多資料,調查局資安站昨天搜索約談楊男到案,台北地檢署認為楊男無故蒐集他人個資,訊後依違反個資法諭令10萬交保。

據了解,楊舜博是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講師,教授程式設計課程,也在通識中心教授初級程式設計,對程式設計有相當程度專業,擅長高度客製化的軟體開發,也是撰寫爬蟲程式的高手。

東華大學資工系在國際上具備一定的學術地位與競爭力,2023年5月,美國德州薩姆休斯頓大學理工學院師生共16人拜會東華大學,並與東華大學理工學院簽署合作意向書,由楊舜博當時是接待人之一。2026年5月,雙方正式簽署1+1雙聯碩士學位合作協議,象徵雙方已由學院層級交流深化至實質學位合,沒想到楊舜博卻涉及駭客遭檢調約談。

據調查,林聿暐是雙北地區知名房仲,他過去與溫姓前房仲勾結,由溫男編寫號稱房仲神器的「People」查詢系統(俗稱小白機),裡面包含姓名、性別、年籍生日、電話、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房地所有權等資料,藉此開發隱性客戶,林聿暐為此被判刑4月,緩刑2年。

2023年起,林聿暐與不少大型社區保全人員合作,平均以5000元代價,包裹式購買社區住戶資料,也有保全積欠林男款項,索性用交付個資來「抵債」,林男有時也會上暗網購買個資,最後將資歷彙整,透過同業介紹買家來購買,林男會給中人5000元佣金作為介紹費,由於林男的雲端資料高達上億筆,調查局分別於今年1月與3月發動2波約談行動。

只不過,林聿暐費盡心思編寫的「小白機」,竟被資安高手楊舜博用爬蟲程式破解,楊男不僅成功入侵資料庫,且未花分毫就取得大量寶貴個資。調查局資安站3日對楊男進行搜索,查扣手機、電磁紀錄等證物,釐清有無販售行為。

國立東華大學資工系講師楊舜博撰寫爬蟲程式入侵「小白機」,昨天被調查局搜索約談到案,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諭令10萬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國立東華大學資工系講師楊舜博撰寫爬蟲程式入侵「小白機」,昨天被調查局搜索約談到案,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諭令10萬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房仲 東華大學

延伸閱讀

警遭詐10多萬 偷查自己金流反而觸法

影/涉助太子集團「OJBK」平台洗錢 水房老闆300萬、名律師100萬交保

太子集團洗錢追「OJBK」錢包上游 鳳玖企業社負責人送辦

太子集團案外案 知名律師張秉鈞涉洗錢遭逮

相關新聞

房客墜樓...檢警就「死亡地點」竟記載不一 法院認不算凶宅

台中西屯1處社區傳出女房客墜樓身亡,房東事後賣房被告知涉及凶宅疑慮,他因出租困難、價格貶損,對女房客父母求償150萬元;法院調查事發後警方、檢方就女子「死亡地點」記載不一,究竟是當場、送醫途中或在醫院死亡,仍有疑義,認定不構成凶宅,駁回房東之訴,可上訴。

工程行老闆積欠逾4百件交通罰鍰 嘉義行政執行分署追車查封拖吊

雲林縣西螺鎮柳姓男子2023年1月起長期積欠牌照稅、ETC通行費及交通罰鍰,共計430件案件、欠款超過30萬元,去年1月起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嘉義分署分析其財產資料,鎖定名下車輛行蹤,日前在雲林縣莿桐鄉查獲柳男工程行所有貨車,當場查封拖吊保管。

來台假觀光真詐財釀11人受害 馬來西亞男子判徒刑2年8月

馬來西亞姓黃姓男子與蔡姓男子、張姓女子加入詐欺集團,黃仁力兼當取簿水、車手,蔡男當取簿水,張女負責現勘放置贓款地點,3人合作取款60多萬元、取得9張提款卡。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蔡男應執行2年,張女處1年1月。

擄人「蓋布袋」施暴 主嫌棄保逃匿 兩幫手被判徒刑1年6月

彰化縣劉姓男子與劉姓、許姓員工,不滿陳姓男子在外講陳姓女子壞話,仍夥同汪姓等3名少年綁架陳男,雙方談判陳男獲釋,卻發現錢包內1萬多元不見而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劉、許兩員工各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房客「半夜運動」響徹雲霄…她偷錄歡愉聲挨告 法官這理由判無罪

吳姓女子不滿同棟房屋3樓房客在房間內與他人從事性行為,叫得很大聲,持手機在2樓樓梯間錄音,欲向房東投訴,反而被控妨害秘密罪,法官認他在公共活動空間內錄下所聽到的聲音,而非持手機伸入房內或貼在門縫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吳女獲判無罪。

工人超商喝酒遭解雇 傳訊嗆工頭「誅三族、追殺令永不止」遭判刑

張姓男子在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工地工作,因工作期間飲酒遭林姓工頭解雇,雙方爆發糾紛,張男心生不滿,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追殺令永不停止」、「誅你三族」等恐嚇文字給林姓工頭,造成對方心生畏懼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不採信張男誤傳的辯詞,依恐嚇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