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涉貪遭聲押 地方震驚恐重創藍營員山選情

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遭檢舉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檢調昨天進行搜索約談,晚間經檢察官複訊,今天凌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前湖北村長李永和也同樣被聲押,震驚地方。宜蘭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

由於張宜樺的鄉長任期將屆滿,年底有意參選縣議員,妻子黃雯如是現任縣議員,改選鄉長,兩人勤跑基層。如今因張宜樺涉案,勢必重創國民黨在員山鄉選情。

檢調搜索約談,漏夜偵訊張宜樺、財政課長程文彬、工友郭雪玲、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及去年離職的黃清堯等人,認為張宜樺、李永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之虞,今天向地院聲請羈押;郭雪玲、黃清堯各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程文彬請回。

全案起因於鄉公所前機要職專員黃清堯的代理村長案,據了解,原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2020年遭罷免,張宜樺指派黃清堯代理,黃後來又因湖北村長李永和涉遷戶籍當選無效,接著再代理湖北村長。

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村長可領取每月5萬元事務補助費,代理村長也領取相同費用。

張宜樺遭人檢舉以鄉長職權,要求黃清堯交出代理村長事務費供個人開銷支用,代理近2年時間,初估費用約上百萬元。

去年5月鄉代會召開定期大會,就有民進黨鄉民代表針對黃清堯代理村長事務費流向提出質疑,當時的民政課長程文彬答稱,代理村長事務費款項直接匯入代理村長帳戶,另外機要秘書的薪資也依規定發放。

檢方偵辦此案朝向「侵占公有財物罪」聲押,屬貪污重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消息傳出,震驚地方。

現年51歲張宜樺,28歲年輕從政擔任鄉民代表,連續服務三屆,與基層建立良好關係;2018年投入鄉長選戰成功,今年8年鄉長任期屆滿,已向國民黨領表備戰縣議員。

員山鄉有兩席縣議員席次,歷屆選舉通常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各選上一席;但年底選戰,張宜樺與現任縣議員黃浴沂都參選,演變成藍營自家人內鬥激烈,互不相讓。

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今天凌晨遭地檢署聲請羈押,消息傳出,震驚地方,恐將重創國民黨在員山鄉選情。圖/翻攝自張宜樺臉書
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今天凌晨遭地檢署聲請羈押,消息傳出,震驚地方,恐將重創國民黨在員山鄉選情。圖/翻攝自張宜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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