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世足賽/德國火力全開7比1大勝古拉索 小組賽首戰強勢登頂

影/前麥寮鄉長蔡長昆涉綠能弊案 判5年6月確定今入監

雲林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涉向陸域風電案廠商勒索320萬元,一、二審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5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本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雲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蔡長昆今天發監執行,他只低調感謝鄉親照顧,至於是否擔心影響女兒選情,他表示「會啊!但盡量努力」。

判決書指出,蔡長昆利用鄉長職務,發文要求綠能公司停工,並以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為由,發動抗爭。綠能公司因擔心風機工程如停工,將造成成本虧損,委託當時雲林縣議長沈宗居間與蔡長昆等人協商,並以1支風機40萬元,麥寮設立8支核算共計320萬元達成「協議」,並交付款項。

蔡長昆一、二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本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通知雲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

蔡長昆今天上午10時在家人陪同下抵雲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執行前他起先不願多說,後來只低調說「感謝鄉長照顧」。由於他的女兒蔡梨美將參選雲林第5選區縣議員,被問到是否擔心影響女兒選情,他也只說「會啊!但盡量啦!要服務為先,好好服務,讓鄉親支持」。

蔡長昆原為民進黨籍,被因故被解除黨籍,曾任麥寮代表會主席及鄉長職務,他是繼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前口湖鄉長林哲凌之後,第三位因涉綠能弊案服刑的鄉長。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在警方戒護下,發監執行。記者蔡維斌/攝影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在警方戒護下,發監執行。記者蔡維斌/攝影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發監執行,被問到有什麼要說,只雙手作拱低調說,謝謝鄉親照顧。記者蔡維斌/攝影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發監執行,被問到有什麼要說,只雙手作拱低調說,謝謝鄉親照顧。記者蔡維斌/攝影

麥寮 貪汙 雲林 綠能

延伸閱讀

百度AI幻覺 捏造「南京律師被判刑3年」 本尊告贏了

老公入獄...少婦帶2幼子投靠夫家 色公公竟2度硬上害懷孕

藍營阿姑曾麗燕讚賴瑞隆「最好的市長」 選戰掀波瀾 

應曉薇母女上廣播不想談鍾小平 提醒女兒黑函攻擊

相關新聞

羈押庭長達7小時原因曝 嘉市警偵查隊分隊長涉貪羈押將抗告

嘉市警局第一警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包庇轄內連鎖電子遊藝場,涉犯洩密及貪汙收賄等罪,嘉義地檢署聲羈押禁見,地方法院昨晚7時開羈押庭,經長達7小時檢辯攻防,直到凌晨2時才裁准羈押禁見。對此結果,何姓分隊長不服,下周一將委由律師提抗告。

虧大了!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賠20萬 法官再判她賠民視150萬

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和臉書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法院判周女、民視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單獨賠償20萬元;民視支付趙205萬元後,向周女請求清償債務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判周女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可上訴。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毒駕男撞斷所長腿拎水果探病 家屬嚇「我們無福消受」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犯,遭施姓男子疑毒駕並倒車輾斷其雙腿,導致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檢方準備抗告。陳國銘目前住院治療,但陳的女兒昨晚在Threads發文揭露施男竟不請自來,突然拎著水果禮盒直闖父親病房,讓家人相當恐懼中

獨/東港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 屏檢重啟偵辦後起訴蘇清泉等4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大火釀9死,燒出醫院多處違建、申報不實,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立委蘇清泉等人,2025年8月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認為不妥,去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屏檢重啟偵辦。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偵辦,2日偵結公告,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檢師郭男共4人。

獨/歌手邱軍酒駕撞死人判10年 法院「防逃」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逃逸並致人於死,基隆地院國民法庭4月29日判處邱軍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邱軍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