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警方路檢一晚查獲4件違規 他無照騎車還喝酒慘了
高市鳳山警分局昨晚執行酒、毒駕取締專案勤務,在2處路檢點動員32名警力攔檢,一晚查獲3件酒駕、1件公共危險;其中一名鄭姓男子躲不過警方「招喚」,被查出無照騎車、酒測值0.17毫克,被開出可處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單。
鳳山警分局昨晚規畫執行酒、毒駕取締專案勤務,動員警力32名攔查過往汽機車,一晚查獲酒駕違規3件、公共危險1件。
其中一名鄭姓男子(63歲)騎機車直接「落入」警方攔檢點,警方查驗鄭男證件,發現他無照騎車,身上還聞到些許酒氣,經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17毫克,開出可處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的罰鍰。
另胡姓(46歲)男子騎機車被警方查出酒測值0.19毫克,掣單舉發可罰1萬5000至9萬元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當場扣留車輛;以及陳姓男子(54歲)騎微型電動機車,拒測掣單可開罰4800元罰鍰。
蕭姓男子(56歲)騎機車被警方攔查,經酒測,超過每公升0.4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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