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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藍牙耳機待機仍耗電 嘉院認定重大瑕疵判退費

嘉義一名盧姓男子網購真無線藍牙耳機後,發現耳機在未使用狀態下仍持續耗電,多次送修仍無法改善而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耳機出現異常耗電情形,已影響產品正常使用,屬於重大瑕疵,因此判決盧男可解除買賣契約並取回3212元價金。
判決指出,盧男於去年4月11日透過電商平台購買一組真無線藍牙耳機,價格3212元。商品到手後,他發現耳機在完全未使用且功能關閉的情況下,電量仍每日減少約3%至5%,放置約三周後電量只剩約50%,顯示存在異常耗電問題。
盧男隨後依平台指示送往維修中心檢修,前後送修3次,但耗電問題始終未排除。他認為商品在收受時即存在缺陷,影響使用品質,遂依法解除契約並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價金。
法院審理,無線耳機屬電子產品,除了收訊品質外,電池續航與耗電情形也是消費者在交易時的重要考量。若在未使用狀態下仍持續耗電,將影響每次使用時間與充電頻率,依一般交易觀念已屬於影響產品效用的重要品質。
法官認為,盧男購買耳機後不久即連續送修3次仍無法修復,足以認定耳機存在耗電異常的瑕疵,且瑕疵影響產品正常效用,難以達成原先買賣契約目的,因此屬於重大瑕疵。
電商平台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或陳述。
法院因此判決,盧男解除買賣契約有理由,電商平台應返還價金3212元,並自2025年10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另訴訟費用1500元也由被告負擔。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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