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不只17億元!台新證提延長申報錯帳 疊加金額變19億

76行者陳修將打死女友判10年 棄保前又恐嚇「不還錢讓你躺冰櫃」再犯1罪

餘額不足也能搭公車 台灣交通卡1制度讓日本人大讚「好貼心」

擔心BMI超標!海巡女下士「家中被詐百萬」想留營 多次竄改體檢表慘了

時任海巡署中部分署洪姓女下士為繼續留營,但擔心自己身體質量(BMI)超標,連續多年盜刻、盜蓋國軍高雄醫院醫務員印鑑,塗改體檢表上身高、體重及BMI,海巡發現後將她送辦、撤職;法院考量,洪女犯後坦承,其家中遭詐騙數百萬為協助家計,依偽造文書判她1年3月,緩刑2年,可上訴。

海巡署人才招募網公告,考選對象就體格部分要求,身高男性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身高150公分至20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男性為16.5至32,女性為17至26。

檢方起訴指出,洪女(27歲)為避免自己身體質量指數超標(BMI大於26)而遭判定不合格,2020年7月、2022年9月及2025年10月間,未經國軍高雄總醫院王姓醫護人員同意,竟偽刻其印章、塗改「體格分類檢查表」的身高、體重及BMI欄位,並盜蓋王姓醫護人員印文。

直到海巡署中部分署審查時,發現洪女數據異常,曝光後洪遭送辦、撤職;檢方訊時,洪坦承不諱。

檢方也認為,國軍人員體格檢查表是為全般掌握國軍現役官兵健康狀況,藉體檢早期發覺異常項目並即時矯治,以確保國軍戰力。

此外,國軍人員年度體檢結果,可作為體能鑑測、晉升及調職等人事運用依據,可見相關體檢報告是國軍醫院的醫官於法定職務上,依規定製作的「公文書」,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起訴她,該罪法定刑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台中地院審酌,洪女案發時為職業軍人,僅為讓自己能繼續留營擔任軍職,多次變造公文書損害軍方體格檢查表正確性。

中院說,念在洪犯後坦承,且其自稱因家中遭詐欺被騙數百萬元,為求繼續軍旅生涯協助家計才犯罪等一切情狀,依3個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各判1年,應執行1年3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應向公益團體提供90小時勞務、參加法治教育2場。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國軍 海巡署

延伸閱讀

台88故障車釀悲劇...婦下車放交通錐遭撞亡 曳引車司機判8月

「神說」全台吸金45億!釀投資人血本無歸 主嫌判18年理由曝

少開罰單…「警界彭于晏」私會酒駕男女友邀功 當庭認罪盼調解

新竹科技公司職場霸凌釀員工重鬱 法院判公司「這原因」要賠15萬

相關新聞

第13度出庭!鄭文燦涉貪案首度實質審理 汙點證人接受三方詰問成焦點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時任桃園市長涉貪,桃園地院歷經年餘法官更迭,終於完成準備程序並確認監聽及偵訊等均具證據能力,今天上午首度進行審判程序,庭審聚焦關鍵汙點證人的被告廖力廷將接受三方詰問,釐清賄款流向及決策過程,證詞可信度也將影響判決走向。

大戲登場!YT「眾量級」侵占案 檢方聲請傳喚Andy作證與家寧對質

YouTuber頻道「眾量級」情侶檔Andy、家寧分手後,頻道母公司群海娛樂爆發財務糾紛,家寧一家四口遭檢方依業務侵占、背信及刑法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檢方聲請傳喚Andy出庭作證,與家寧一家對質;家寧則堅持頻道是當初分手後,男方同意送給女方,因此就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拒絕調解。

影/重大刑案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藍委推「鞭刑公投」訴諸民意

針對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頻傳,重大罪犯所施予刑罰卻未必符合人民期待,國民黨立院黨團立委洪孟楷、林沛祥、林德福、羅智強、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推動「鞭刑公投」以訴諸民意。

中油最貪執行長不想被關 被羈押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於一審宣判前破壞電子監控設備棄保潛逃,落網後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徐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徐漢逃亡事實明確且仍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影/涉購地弊案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1000萬交保 宏壽前董座800萬交保

宏泰集團旗下宏泰人壽2019年間,被金管會要求半年內處分新北市淡水區土地,集團主席林鴻南利用「左手換右手」方式,先找多間人頭公司貸款,並以自己名義當連帶保證人,輾轉以複雜金流低價購地,導致宏壽資產損失1億元,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約談26人到案,檢方漏夜複訊後,今晨依違反證交法命林鴻南1000萬交保,宏泰人壽前董座魯奐毅8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獨/台中虎媽餓死21歲女兒 搬遺體稱非滅證…辯對衛生有「強迫症」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長期拘禁21歲陳姓小女兒,每天只給菜粥果腹害她慘活活餓死,遺體僅30公斤,詹遭收押、涉犯家暴凌虐致死起訴;台中地院昨開延押庭,詹淚求交保,辯護人以詹對衛生疑有「強迫症」才搬女兒遺體,並以避免未來國民法官產生預斷等理由,要求強處庭法官將涉及事證內容遮掩、不公開,因為會有新聞。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