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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料理遭負評竟將顧客個資貼網公審 嘉義餐廳老闆判刑5個月

去年蔣姓、曾姓民眾於嘉市某日本料理餐廳用餐,因不滿追加芥末的收費標準及服務態度,在網路留下負評,王姓老闆見狀後,竟將2人結帳時的監視器影像截圖及影片上傳臉書,並標註2人全名,蔣、曾2人不滿個資遭揭露報警,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王姓老闆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蔣姓、曾姓民眾於2025年4月19日到餐廳消費,事後在Google評論區批評店家追加芥末要價150元卻未事先說明,且服務態度欠佳。老闆王男隨即於當天下午在餐廳臉書發文,上傳包含蔣姓民眾照片與全名的截圖,並在限時動態發布2人未遮掩的臉部監視器畫面。隔日上午,王男更將2人用餐及結帳的監視器影片上傳臉書,並標註其全名。

法院審理時王男辯稱,蔣姓、曾姓民眾已先在公開區域留言批評,他才截圖回擊,且相關資料是從公開資料得知。法官認為,雖然民眾自行在網路公開姓名屬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非公務機關利用個資應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王姓老闆發布含有臉部特徵的影像,顯已逾越餐飲消費相關的必要範圍,其目的在於引發負面評價,損害他人隱私權。

法官審酌王男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2名當事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缺乏尊重他人隱私的法治觀念。考量其教育程度與職業狀況,量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餐廳老闆公布消費糾紛影片,逾越個資必要範圍遭法院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
餐廳老闆公布消費糾紛影片,逾越個資必要範圍遭法院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

Google 老闆 嘉義 個資 餐廳 日本料理 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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