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7800億元軍購特別預算條例 總統府發總統令公布

攸關對美軍購…總統府發布總統令 公布7800億特別條例

伊朗戰爭第2波能源衝擊來了!亞洲比歐洲早4周有感 這區域最慘

恐嚇槍殺盧秀燕…台中女偵查佐辯無罪聲請停押 遭法院駁回

台北捷運去年1219隨機殺人事件後,時任台中第2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在社群連發多篇文字,揚言對長官爆頭、在台中市長盧秀燕腦門開3槍,涉恐嚇遭收押、起訴;黃女聲請停止羈押,法院審酌她先是坦承,後又改口稱無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黃女聲請停止羈押,主張因罹患相關症狀,才在網路上對主管不當言論,經定期治療後,應無再犯之虞,且她所為是一時性網路言論,不具持續性或高度實現可能,黃的父母都願承諾如黃交保,會負責照護,協助她不再犯或有何違法行為、督促定期回診,必要時強制就醫。

黃女及其辯護人也說,黃已被台中第2分局停職中,無任何接觸槍械可能,也無再犯之虞,不能僅因她曾任警職,就推論其較一般人更具危險性,請求交保。

公訴檢察官認為,黃短時間內多次恐嚇,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繼續羈押。

台中地院審酌,黃女今年1月7日訊問時,坦承對台中市長盧秀燕、第2分局闕姓主管恐嚇,但2月13日審理時更易前詞,辯稱因罹病,無法識別其行為違法,改口稱無罪,但根據卷證可認她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

中院認定,黃女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駁回其聲請。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黃女2025年12月19日至21日,在LINE群組留言「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OO打死」,恐嚇偵查隊副隊長。

黃並使用社群Threads,在隨機殺人相關新聞截圖下留言稱「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22日再發文稱「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台中購物節人形立牌廣告,意指欲對盧市長腦部開槍。

台中地院今年2月13日開庭時,黃女改做無罪答辯,表示當時主觀無恐嚇犯意,無法控制狀態,不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

台中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揚言對長官爆頭、在盧秀燕腦門開槍,甚至號召槍擊等,被依恐嚇罪嫌起訴、收押中,她聲請停止羈押被駁回。圖/讀者提供
台中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揚言對長官爆頭、在盧秀燕腦門開槍,甚至號召槍擊等,被依恐嚇罪嫌起訴、收押中,她聲請停止羈押被駁回。圖/讀者提供

台北捷運 隨機殺人事件 台中 盧秀燕

延伸閱讀

保二警模擬槍掉包真槍遭聲押 法院認無羈押必要 裁定20萬交保

辯稱「羈押有生命危險」…婦產科名醫性侵3女想交保 法官裁定出爐

討債遭控恐嚇 黃建榮否認犯罪稱被詐騙

全台863人受害!淫魔偷拍男判16年...她上公廁都惶恐獲賠20萬

相關新聞

毒駕撞死所長...她拿「小孩」求不判死 父怒:20秒殺死一個人不嚴重?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攔查女毒犯陳嘉瑩,卻遭開車拖行200餘公尺,撞擊護欄五臟俱裂喪命,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陳女不認殺人罪,劉父怒吼「20秒殺死一個人,這不是最嚴重之罪?」

偷拍案延燒 愛爾麗集團向社會大眾道歉 開放全面退費

愛爾麗偷拍案,多名網友在Threads抱怨,昨天去分店要求退費,被以配合調查中為由推託,引起討論。愛爾麗集團稍早在官方臉書粉專發聲明,向所有消費者、會員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消費者提出退費及相關權益問題

中天主播「馬德」林宸佑涉共諜案 明將起訴移審法院

中天前主播「馬德」林宸佑被控涉嫌收受中國大陸資金,不僅利用節目操縱輿論,更充當白手套行賄現退役軍人以刺探國軍軍事機密,橋頭地檢署歷經數月偵辦,預計明天將他提起公訴,並移審橋頭地方法院,由院方裁定是否接

高雄美濃大峽谷疑有幕後大咖 律師點出「參與程度更深者未被羈押」

涉嫌參與高雄美濃大峽谷的被告之一石麗君,因羈押期限將屆,橋頭地方法院前天召開延押訊問庭,但開庭時石麗君的辯護律師展開激烈防禦,當庭質疑「尚有參與程度更深,且與其餘共犯陳述情節差異更大之共犯未遭羈押」希

掌摑亞太球場工讀生成傷引發公憤 房仲男被依傷害罪起訴

49歲蔣天浩3月29日在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成棒主球場啟用、賴清德總統親臨觀賽的首場中華職棒例行賽場邊,掌摑20歲蔡姓工讀生,引爆網友公憤;蔣被公司開除,中職也將蔣列入球場黑名單,禁止進入任何中職賽事

台中男假扮起訴柯文哲檢察官林俊言 遭搜索辯:是在反串

台中賈姓男子去年假冒起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還下載林穿著檢察官法袍照片,當成LINE大頭貼並將帳號改成林,在「監督時政-良善護台」群組大肆放話、互嗆政治立場,賈遭搜索送辦還辯稱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