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槍殺盧秀燕…台中女偵查佐辯無罪聲請停押 遭法院駁回
台北捷運去年1219隨機殺人事件後,時任台中第2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在社群連發多篇文字,揚言對長官爆頭、在台中市長盧秀燕腦門開3槍,涉恐嚇遭收押、起訴;黃女聲請停止羈押,法院審酌她先是坦承,後又改口稱無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黃女聲請停止羈押,主張因罹患相關症狀,才在網路上對主管不當言論,經定期治療後,應無再犯之虞,且她所為是一時性網路言論,不具持續性或高度實現可能,黃的父母都願承諾如黃交保,會負責照護,協助她不再犯或有何違法行為、督促定期回診,必要時強制就醫。
黃女及其辯護人也說,黃已被台中第2分局停職中,無任何接觸槍械可能,也無再犯之虞,不能僅因她曾任警職,就推論其較一般人更具危險性,請求交保。
公訴檢察官認為,黃短時間內多次恐嚇,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繼續羈押。
台中地院審酌,黃女今年1月7日訊問時,坦承對台中市長盧秀燕、第2分局闕姓主管恐嚇,但2月13日審理時更易前詞,辯稱因罹病,無法識別其行為違法,改口稱無罪,但根據卷證可認她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
中院認定,黃女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駁回其聲請。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黃女2025年12月19日至21日,在LINE群組留言「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OO打死」,恐嚇偵查隊副隊長。
黃並使用社群Threads,在隨機殺人相關新聞截圖下留言稱「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22日再發文稱「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台中購物節人形立牌廣告,意指欲對盧市長腦部開槍。
台中地院今年2月13日開庭時,黃女改做無罪答辯,表示當時主觀無恐嚇犯意,無法控制狀態,不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