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獨/小甜甜車禍行車紀錄器影片曝光!遭求償「6位數」難以接受

豐原五口命案拒和解 王家女婿:人命不可打折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共12人1536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曾健祐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共12人1536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曾健祐

台中市豐原區王姓一家五口誤信黃金投資陷阱遭詐騙,最終不堪債務與精神壓力走上絕路。檢方查出自稱「李團長」的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吸金,詐騙十二名被害人起訴求刑十五年。台中地院近日安排調解,僅一名被害人同意,其餘未接受,王家女婿也說「人命不可打折」要李付出代價。

王家女婿說,李女想和解是想換輕判而非認錯,家屬的痛一直都在,期待對方為犯下的錯還債,因為人命是不可以打折,李女認錯就要付出代價。

台中地院日前召開調解庭,安排李女與多名被害人及家屬會面,盼促成和解。據了解,十二名被害人中僅有一人因居住南部,考量往返訴訟奔波,同意在條件下調解成立,其餘被害人多未簽字。

王家二女兒的丈夫為空軍志願役軍人,委任律師林瓊嘉先前即表明「不願意談和解」,強調人命無法挽回,家屬不願以金錢換取被告減刑,希望法院依檢方求刑,判處李女十五年以上徒刑。

林瓊嘉也提到王家留下的遺書,其中寫道「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無止盡的還債」,甚至自責「我們笨、被騙」,字句透露長期遭逼債與壓力下的絕望。

檢方調查指出,李女以「團購投資」、「刷卡購買黃金套利」等說法吸引投資,實際上以新投資人的資金支付舊投資人利息,屬典型龐氏騙局。王家五口被騙金額達七百五十二萬元,連同其他七名被害人,總詐騙金額一千五百三十六萬元。李女手段惡劣,造成重大社會悲劇,因此依銀行法、詐欺及恐嚇罪嫌起訴,求處十五年以上徒刑。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此案不僅是詐騙案件,更造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他認為若李女要談和解,應先真誠向家屬認錯道歉,並供出整個詐騙集團的共犯與運作結構,才對得起王家五條寶貴生命。

女婿 謝志忠 詐騙集團

延伸閱讀

豐原五口命案…王家女婿拒和解「人命不可打折」 要李團長付出代價

影/察覺異常交易!銀行凍結詐團130萬元3年 法官、襄理找到5被害人發還

豐原一家五口命案首開調解庭 家屬盼重懲涉案者:拒絕白白犧牲

調查官打工淪收簿手!認投資失敗背債 當庭痛哭喊:我不謹慎

相關新聞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毒駕男撞斷所長腿拎水果探病 家屬嚇「我們無福消受」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犯,遭施姓男子疑毒駕並倒車輾斷其雙腿,導致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檢方準備抗告。陳國銘目前住院治療,但陳的女兒昨晚在Threads發文揭露施男竟不請自來,突然拎著水果禮盒直闖父親病房,讓家人相當恐懼中

獨/東港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 屏檢重啟偵辦後起訴蘇清泉等4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大火釀9死,燒出醫院多處違建、申報不實,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立委蘇清泉等人,2025年8月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認為不妥,去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屏檢重啟偵辦。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偵辦,2日偵結公告,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檢師郭男共4人。

獨/歌手邱軍酒駕撞死人判10年 法院「防逃」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逃逸並致人於死,基隆地院國民法庭4月29日判處邱軍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邱軍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顏寬恒被控詐領108萬助理費判刑7年10月 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沙鹿莊園豪宅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一、二審認定詐領108萬元、豪宅假買賣,依貪汙治罪條例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顏7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8連霸南市女議員蔡淑惠被控詐領助理費 二審仍判2年可緩刑

8連霸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遭控與前夫、胞姊等3人涉詐領助理費533萬餘元,4人皆認罪也繳回不法所得,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檢方上訴認她對案情稱不知情,原審認其自白有誤,她哽咽落淚,稱聘用助理均交服務處人員處理,她對細節不曉得,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上訴駁回。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